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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二章 用長槍做裝備的傻.子啊


  當初,胖三的冒險小隊與刺鼠小隊聯合的目的,就是彌補人員不足的問題,主要就是主攻。【最新章節閱讀】

  而且,因為主攻的事情,申小福還被刺鼠隊原隊員大嘴好好嘲笑,更是被刺鼠他們瞧不起,然后經過申小福與大嘴比試獲勝之后,確定了申小福作為第三個主攻。

  只不過現在,刺鼠的目光卻是掃過三個人:申小福、宮一和林森。

  是了。

  多了個林森。

  一個月的時間里,林森的實力越強強大,也就在剛剛進入綠洲禁地的這會兒,他的實力再次提高,超越了刺鼠。

  這么一來,主攻就多了一個。

  申小福咧咧嘴,刺鼠的意思有點兒模糊不明呢。

  按照實力,他得看一下林森,這是對林森的尊重。

  畢竟,如果刺鼠照顧不到林森的臉面,惹得林森一怒之下離開他的冒險中隊……可真是得不償失。

  再者,刺鼠又擔心讓林森去做主攻。

  現在的林森正在成長過程中,他還有很高的提升空間。做主攻封住分岔路口,十分危險,搞不好落個重傷甚至死掉。

  可謂是托在手里怕化了,落在地上怕碎了……

  林森是個十分高傲的冒險者,提到需要主攻,他根本就沒往不是他的方向去想。

  他覺得,他就是兩個主攻之一啊!不是他上,那讓誰上?誰能擔得上主攻的位子?沒有啊!甚至宮一做主攻都有些勉強呢!找個機會,得多和宮一較量較量。

  宮一是先前就定好的主攻之一,因此,他直接向前一步,指指右手邊的岔路,說道:“我守那里。”

  刺鼠點點頭,現場微頓了下,他趕緊多看申小福兩眼。

  申小福呵呵一笑,正想向前一步,突然。旁邊的林森卻是一步邁了出去。

  申小福咧嘴一笑,只見林森指指左邊的分岔路,說道:“我守那里。”

  既然人家林森主動頂上去,申小福當然不會出風頭。畢竟綠洲禁地那么神秘。說不定分岔路上是什么兇狠的惡獸,一不小心消耗體力過多,還怎么想辦法堵上那個窟窿?

  刺鼠聞言,臉抖了抖,呵呵一笑。

  剛才看林森那一眼是不是做錯了?沒有!肯定沒做錯。如果沒看林森,他肯定會生氣,肯定會說瞧不起他。

  可現在呢,看了之后,人家林森更加高傲,更加有自信,要去守一個分岔路呢!

  刺鼠發自內心,一萬個不想讓林森去守,所以,他呵呵一笑。說道:“林森啊!不是不讓你去,是我們先前就分工好,讓小福去守的,你就站在這兒時刻警惕意外情況,怎么樣?”

  妙啊!

  既沒有說林森不行,又說出來讓申小福去守路口,刺鼠不得不贊嘆自己有智慧啊!

  林森皺皺眉,臉上泛起濃濃的不滿,冷哼一聲說道:“怎么,你是瞧不起我的實力么?呵呵。讓我防止意外,也就是候補的意思吧?呵呵,呵呵……”

  刺鼠滿頭大汗,身經百戰的他還從未這樣過。可是林森可是三年來資質最好的天才!他對于自己的隊伍實在是太重要!你直接決定他的前途,決定他的未來!

  所以,到了現在,哪怕刺鼠是個老油條,也不知道怎么說了。

  “哈哈!林森真自信!”申小福站在旁邊哈哈一笑,樂呵呵的說道:“那這樣。你去守左邊的岔路,我在這兒防止意外發生,恩……用你的話說,就是,我做替補,怎么樣?”

  不去守左邊的岔路,求之不得啊!

  保存實力知道不?現在還只是綠洲禁地的邊緣而已,誰敢確定里面沒什么強悍的家伙?保留自己的實力,用來應對最危險的突發狀況,這點兒……不要太明顯好不好?

  人家林森對自己那么自信,申小福干脆做個順水人情,何樂而不為?

  申小福一開腔,刺鼠臉色更難看了,他不斷給林森使眼色。

  保留實力啊!不懂嗎?你艱苦生存的小時候,沒有學到這一課?真是氣死人!

  沒辦法了,林森主動要求,并且言辭尖銳。

  刺鼠想阻攔都阻攔不了。

  于是,林森心滿意足的邁步走到左邊的岔路,一抹戒指,先穿上一身護甲,然后手中握著一桿長槍,輕輕一震,槍聲嗡鳴!

  這并不是人類世界中理解的那種冷兵器長槍,而是一種軟金屬打造,并且,里面設置了一種能量轉換裝置。

  裝置從軟金屬內部,覆蓋整個槍身,可以將槍身震動的力量自動匯聚到觸點,并且,上面有一種發電裝置。

  通過力量匯聚產生推動力,又通過空氣摩擦和光能發電,長槍產生的電力與長槍的振動力匯聚觸點,一槍下去,一般的人類必定粉身碎骨,甚至身體強壯的啟蒙者,也要折胳膊斷腿!

  長槍是刺鼠冒險中隊的,也是刺鼠壓箱底兒的裝備……

  但是沒辦法,誰讓吝嗇是個天才呢?為了冒險者中隊的更加壯大,刺鼠決定豁出去了!

  俗話說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瞧見林森手中的長槍,刺鼠這次才微松口氣。

  長槍的確可以完全發揮林森的力量,如果是這樣的話,林森的實力就會更上一層樓!面對分岔路口的危險時,他保命的可能就更加大!

  申小福站在林森身后,看著手握長槍的林森,咧咧嘴。

  林森性格高傲、冷漠,配上長槍的冰冷剛硬,卻是相得益彰。

  但是,作為人類世界大華夏的子孫,申小福對于長槍也有所了解,因此,他覺得,林森用長槍做攻擊裝備,看上去很合適,實際上……在面臨綠洲禁地這么危險的冒險時用,真是愚蠢啊!

  申小福先前知道,林森在成為冒險者之前用的并不是槍,而是那種啟蒙者常用的如人類火槍一樣的槍支,扣扳機那種。對于火槍的槍法,申小福不會對林森加以評價。

  但是,自林森成為冒險者,然后刺鼠將這桿長槍給他做攻擊裝備開始,也只是剛過了一個月而已!

  華夏有句古話:月拳,年棒,久練槍!

  古話里的槍指的就是冷兵器長槍!

  長槍是注重刺的兵器,殺傷力很大,更講究靈活,作為百兵之王,是最難練的一種武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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