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沒想放棄
小李老板看著陳杰,臉上露出和藹的笑容:
“陳杰,一下喝這么多酒,自己還是小心一點,受不了就別喝了,傷身體。”
陳杰只是笑笑,回答:“我沒事!謝謝大伯關心!”
然后,扭頭看著李周端起酒杯:“那這杯酒我們喝了,就是你和大伯都原諒我了!沒問題吧?”
李周也端起酒杯,跟陳杰碰了一下,說:
“沒問題!但最好以后不要再這樣了!老爺們兒就該吐個唾沫是根釘!”
李周說完,抬頭看看李晴,這時的李晴好像置身事外,只是傻傻地作壁上觀。
在李周看來,恐怕李晴就是欠揍,什么事情都不懂,還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
本來李周一直都拿李晴當個小妹妹,人畜無害的樣子。
今天他才知道,原來這小妹妹也是渾身是刺,不問青紅皂白,就可以頤指氣使地發泄情緒。
恐怕就是活人慣的!按在地上多揍幾頓,恐怕她才會知道世事艱辛。
其實,李周從沒打過女人,他對自己老婆也是言聽計從。眼前這個李晴,應該是真的把李周氣到了!
就這脾氣,至少跟他李周一天都過不下去,也真是難為陳杰了。
當他看向陳杰時,陳杰正在為他的話,連連點頭,說:
“是是是!這個事情都是我的問題,今后一定不會了!一定不會了!放心!”
說完,兩人都把酒干了!
一旁的杜朝陽,見陳杰已經喝了這么多酒,李晴又是這副樣子,估計今天想談正事恐怕也很難了。
不由得看向李老板。
李老板從杜朝陽的目光中,知道了他的意思,就想把話題引向兩家合作方面。于是,看著李晴問:
“晴晴,這事都是我們不好,不該隱瞞你和美國李氏。
現在我們誰也沒想過要推卸責任,只是擔心影響我們兩家公司的關系。現在看,應該是我當時考慮不周。
事已至此,你看,需要我們怎么做?我給你老爸打電話說明情況也可以。或者,我們先把這事放放,談談我們兩家合作的事情,你看怎么樣?”
李老板從小對李晴的說話態度,就從來沒有強制過,總是商量的口氣。但他對李周完全不是這種態度。
在他看來,李晴是女孩,總要細心呵護,他和自己兄弟兩家也就這么一個女孩。
而李周從小就調皮搗蛋,從來都沒消停過,對李周也就免不了粗暴地呵斥。很小時,也動手打過李周,但李周大了以后,從來都不再動手。
對此,李周根本就不會在意。在李周看來,自己老爸訓斥自己,甚至打自己都是天經地義的。
尤其有自己工廠后,反而老爸很少再訓斥李周。慢慢李周才體會到了自己老爸的良苦用心。
眼前,老爸又一次以商量的口吻跟李晴講話,李周則不以為然。這不是拿熱臉貼人家冷屁股嗎?至于嗎?
李周放下手中的酒杯看一眼陳杰,說:
“陳杰,你也算是真不容易,遇上這么一個刁蠻任性的媳婦。如果是我,我早一天打她八遍了!還留著她在外面丟人現眼!”
這李周的話,和李老板的話,完全相反,一個商量,一個埋怨。
一時的情緒發泄完了,李晴也看明白了眼前的局勢,恐怕再揪著這件事情不放也不近情理。
但是,李晴還想不明白自己該怎么辦?要不要馬上通知自己父母和李玉?
想來想去,她還是覺得,至少眼前當著李周和大伯的面不要這樣做。
李晴想起剛剛陳杰在他耳邊講的話,小不忍則亂大謀。
這次跟自己大伯和李周見面,還是要先把美國李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雖然車禍本身也會關系到美國李氏的利益,但是,恐怕需要從長計議!
將來至少要想辦法把肇事者繩之以法,牽扯到大伯和李周,恐怕也只是證人。兩人如果要出面作證,這件事情會好辦很多。
即使李周不會愿意,在李晴看來,說服大伯是可能的。沒有證人,也找不到證據,這件事情就會很難辦。
這樣想著,李晴開始學著慢慢放下這件事情。
從柳紅那里聽到這件事情開始,這件事情就像是堵在心口的一塊大石頭,讓她喘不過氣來。
現在,隨著事態的發展,好像好了很多,也可以暫時先放下了。
她沒理李周,知道李周跟陳杰這樣講,就是說給她李晴聽的。
李晴不想再跟李周吵架,她很清楚,李周很難纏,如果一直跟他糾纏下去,會沒完沒了。
今天也算是第一次跟李周翻臉。對于李周可能沒什么,可是,對于她李晴則完全不是。
在李晴眼里,恐怕以后還是盡量少跟李周打交道,這人就是渾不吝!
根本就是由著性子來,想到哪就會做到哪,至于是否正確,李周是不會管的。
李晴又看向陳杰,她知道今晚陳杰應該是給了自己很大面子,因為自己的情緒不得不向李周低頭。
可是,在李晴看來,陳杰應該可以承受。
至少到目前為止,陳杰基本已經緩和了最初的尷尬。而且,還專門提醒自己,讓自己想清楚這次的來意。
她知道陳杰的酒量,所以并沒有很擔心。
但并沒想到,這酒量竟然可以使問題走向發生了改變,她覺得自己沒看錯陳杰。
想著這些,李晴扭頭看向大伯:
“大伯,剛剛聽說這事,我也一時沒控制住情緒,你老別往心里去。跟我父親講,還是我來吧,不用你老出面!
但是,我想問您,我想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您是否愿意幫忙作證?”
這話,讓所有人都不由得一愣,看來,這李晴還是沒放下這件事情啊!
讓李老板出面作證?你李晴是沒腦子嗎?在這件事情里,李老板幾乎沒一點牽連,怎么給你作證?
如果要作證,李老板自己還會想先壓下這件事情嗎?
杜朝陽一邊想,一邊以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李晴:
“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李老板該怎么作證?
跟公安機關說,他知道這件事情嗎?他又不在場,基本跟這件事情沒有任何牽連。
怎么作證?如果可以作為證人證言出現的,恐怕應該是李少吧?”
李晴不傻,她當然知道杜朝陽講這番話的意思。
可是,她也很清楚,現在直接跟李周講作證方面的事情,恐怕李周也不會同意。
跟李老板講,只是想告訴李周這件事情沒完,至少現在她李晴還沒想過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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