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家族往事
“杜倫,我想。我搞砸了這次采訪。”
盥洗室中,萊爾斯哭喪著一張臉。
從剛才的表現看來,萊爾斯確實搞砸了。
可是,杜倫現在認為,對方應該不會去關心萊爾斯的出言不遜。
因為,他的目的還是在自己。
倫斯道爾男爵的目的,現在只能猜測。
“杜倫·威爾斯”和他絕對有著什么共同的目標。
要說,目標。
從剛才談話的內容來看,兩人唯一的聯系就是,烏鴉伯爵伯恩·韋斯利。
而這個人,似乎和兩人的關系都不太好。
一個是私生子。
一個則是偷了他重要物品的學生。
那么,結論不言而喻。
這兩人在謀劃一起對抗烏鴉伯爵伯恩·韋斯利。
這樣,就可以解釋通了。
可是,還有一個杜倫想不通的地方。舍爾·倫斯道爾為什么認為“杜倫·威爾斯”能有和烏鴉伯爵對抗的手段?
變身巨型烏鴉?
之前日記里可是明明白白記載了,烏鴉伯爵的庭院中有著數量眾多的烏鴉人。
所以,這種手段對于伯爵來說無足輕重。
至于,替代自己的術法,從他的信件與日記可以看出來,這種方法并不能短期提高一些攻擊手段,而且失敗的風險異常的高。
最重要的是,儀式所用的魔藥已經被喝完了。
所以想要再次復制儀式,必須還是要求助烏鴉伯爵才行。
那么,還有什么籌碼。可以將兩個地位迥然的人拉到一個牌桌上組成同盟?
“好了,不管怎樣,現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倫斯道爾男爵看起來也并沒有生氣。”
想不通的問題,杜倫現在索性就不去費心去想。
眼下,想要獲得這個問題答案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就在眼前。
杜倫預計,這次宴會結束之后,倫斯道爾男爵應該會單獨的和自己見面。
到時候,這一切都明了了。
要是,對方并不著急找自己,那么杜倫也不著急。
如果就這樣能安穩地離開這里,自然是更好的。
“好吧,我看起來怎么樣。”
萊爾斯整理好心態,轉過來對著杜倫問道。
“一級棒,記者先生。”
看著對方緊皺的眉頭,杜倫只好說假話安慰著。
“先生、女士們,請由我介紹。這是我們倫斯道爾家族獨有的羊種,經過了歷代先祖的精心培育,它的肉質非比尋常。”
倫斯道爾用一把叉子挑起盤中的羊排,滿臉自豪地介紹著。
在長條的桌子上,杜倫來到這里第一次感覺到,現在這種裝潢與食物才比較像自己印象中的貴族生活。
水晶吊燈、潔白的餐布。還有那些五顏六色的食物。
在這里,杜倫見到了許多之前沒有見過的仆人。她們穿著黑白相間的工作服,穿梭在餐桌之間,為客人添加酒水與分割食物。
不過,現在在場的也只有倫斯道爾男爵一人,而他的女兒愛麗絲·倫斯道爾,卻沒有出席,應該是因為疾病的緣故吧。
“確實美味,男爵大人。入口即化的口感,甚至可以吃出一種乳酪的香味。對了,冒昧問一句,在來的路上我們并沒有見到牧場,這些肉是在哪里生產的呢?”
這不就是今天早上吃過的羊排嗎?
這兩種羊肉絕對是一個地方生產的……
杜倫這時候想到了那個奇怪的女孩,正好可以乘此機會詢問一下。
“哈哈,這種羊生活的地方很特殊。也只有那里才能有這種品質,圣子村北邊的山上,我們雇了專門的人去照顧它們,要知道每一年這種羊肉只能少量地出現在,四國權貴的高檔宴會上。”
倫斯道爾男爵搖動著手中紅酒杯,微笑地解釋著。
“是雇傭圣子村的村民嗎?”
萊爾斯吃得滿嘴流油,卻沒忘記提問,這應該就是記者的職業反應了吧。
“沒錯,她們把這些羊群照顧得很好,而且這些還能幫助她們維持生活,也算是兩全其美的事情了。”
原來如此,如果這樣就說通了。
圣子村自從封閉以后,應該就是靠著蓄養這種羊只,才能維持生活的。
這應該也是福倫道爾家族對于圣子村的幫助之一。
“不過,現在艱難的時候要過去,讓我們銘記那些苦難的日子”
倫斯道爾男爵將手中的酒杯舉了起來。
看到這種情況,杜倫一行人也隨著他舉杯致意。
其實,杜倫來說并不明白為什么要舉杯?
為了圣子村的再次開啟?
還是說,是因為杜倫的到來?
“嗯,倫斯道爾家族。這個家族,比這個年輕的國家存在時間還要久遠。第一代倫斯道爾,是1300年之前生活的一個牧羊人,倫斯道爾之所以叫做倫斯道爾,就是因為他的名字。”
1300年前?
在現在所使用的年歷之前的事情?
那么,倫斯道爾家族能有這么巨大的城堡,也就能解釋得通了。
“那時候,祖先并不生活在這里。這里是500年前遷徙過來的。當時的倫斯道爾生活在其他的大陸上,后來因為得到了萬物之母的感召,才來到這塊土地上定居的。”
遠古時代就能橫跨海洋。
這種技術可不是一般地嚇人,多半是和“萬物之母”脫不了聯系。
“而他們的跨越海洋,并不是乘坐船只。他們是騎著一種奇異的生物飛到這塊大陸上的。”
倫斯道爾男爵用手夸張地比劃著。
“那些生物是另一位神明的信使,而我們的萬物之母與那位信使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倫斯道爾們才能借助它們的力量。不過,很可惜的是。召喚那些生物的咒語,已經淹沒在了時間的長河中了。”
一種可以乘坐的奇異生物?而且,還橫跨海洋?
杜倫現在有些覺得對方在說一個被夸大的神話故事。
“之后的事情,就如同所有家族的興起一樣。積累資源、積累知識、與周圍一切戰斗。當然,這些都不是倫斯道爾家族真正能興起的關鍵。”
舍爾·倫斯道爾挑了挑眉,透過手中如血的酒水,看著所有人。
“這里,侍奉著神明的子嗣。她帶來了倫斯道爾家族的興旺,并且她也有著倫斯道爾家族的血脈。”
倫斯道爾男爵一臉沉醉地看著手中的酒水。
“我聽過這個傳說。倫斯道爾家族的第一代,與神交合。誕下了一位混合了人類血脈的半神。我以為這只是神話。”
麗娜·金捂著眉頭,看向了倫斯道爾男爵,似乎想要證明,這只是又一個被夸大的神話。
畢竟,任何的神話故事里。都會出現人神相合的故事。
在人與自然緊密結合的遠古時期,神明幾乎都會和自己的信徒在一起,所以出現了許多類似的故事。
而這也屬于一種原始的生殖崇拜,也是古老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另一種體現。
如果從單純的生物本能來解釋。
生物基本的中,除了生育的以外,其他都是為了維持生命所誕生的。生物物種會將優點都寫入自己的血脈之中,這樣可以更好地適應這個世界。
這也就是演化過程。
那么,對于信徒而言。與神明結合,誕生的子嗣。那就是人類演化的最終目的。
成為神明。
“不,那不是神話,而是事實。只不過,萬物之母的血脈太過強大,我們也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價。”
倫斯道爾男爵有一些瘋癲地抽動了一下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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