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玉能體會到李益詩中怨婦那種無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是因為她心里始終搖晃著的悲涼,她身也是這樣無可奈何的一個人。父親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凈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在她身懷六甲的時候,“安史之亂”起,霍王爺在御敵時戰死,王府中人作鳥雀哄散。鄭凈持帶著尚在襁褓中的霍玉流落民間。長大后,困于生計,霍玉做了賣笑陪歡的歌舞姬。
有時候她或許會想,如果沒有“安史之亂”的話,自己會有怎樣的人生?然而人生是沒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開始了就不能回頭。如果知道結果,母親鄭氏是不會請求街坊十一娘引著李益來見霍玉的。
結果他們見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圓的故事的開始一樣,他們一見鐘情情投意合情意綿綿難舍難分。才子生在這世上來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云,水里游魚,是天造地設的一場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為官。李益打算先回隴西故鄉祭祖探親,來年走馬上任,一切安排停當之后,再派人前來迎接霍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驚喜半是憂,起來,好像還是憂多一點。她霍玉閱歷過無數男人,男人如風箏,好放不好收這點警覺還是有的。李益為了安撫她,取過筆墨把婚約寫在一方素綾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我覺得,李益對霍玉也是真心的。他寫婚約時是真心要娶她,沒有負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輸在太天真,以為出的話,寫下的約就成了不可動搖、堅如金石的東西;我們都太一廂情愿,忘了人事無常,要留有一線余地。他和她這邊山盟海誓,那邊父母忙著和人家海誓山盟,幫他跟豪門盧氏之女定下了親事。
盧姓、韋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權勢的豪門世家。李益可能看到盧家有權有勢,盧家女溫柔賢良,心里也活動了,就和盧氏結為夫妻。
于是整整一年過去了,霍玉的擔憂終于變成了現實。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見李益的蹤影。霍玉氣得精神恍惚,病倒于床。寫到這里,大約人都會以為霍玉會癡情重病而死。這是沒錯的,然而霍玉要僅僅是這樣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這兒細細地描摹細節了。大不了又是一個癡心女子負心漢的故事,這么多年也著實看夠了。
后來李益來見她了,可惜是被長安城中一位黃衫俠客綁架來的。見了李益,霍玉又愛又恨,心知兩人已經是覆水難收。玉的決絕是女子中罕見的。在臨終前,她緊握李益的手臂道:“我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徵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這話夠狠夠絕。她再不“今生已過也,愿結來生緣”的話,只是一路諒絕到底。極愛翻成了極恨,似琵琶行的三疊——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過氣來。他和她之間正應了那詩的上半句: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后來李益經常在精神恍惚間看到有男子模樣的人和盧氏來往,誤以為盧氏有私情,常常打罵盧氏。《唐才子傳》中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閑妻妾,過為苛酷,有散灰扃戶之談,時稱為‘妒癡尚書李十郎’。”這不奇怪,稍微有點人性良知的人,都會被這番索命論嚇成神經衰弱的。除非是完狼心狗肺,可惜李益還沒那么壞。
霍玉因為絕色早夭,多被后人施以憐惜之意,李益卻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負心人形象。雖然李益負心可惡,然而為此傷情而導致心理變態,一生中再沒有快樂的日子,這種懲罰比死還嚴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玉更可憐。
佛人有三毒:貪,嗔,癡,霍玉的死,難是死在李益的負心,還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他們兩個人可憐,那這故事里的另一個人——盧氏顯然就是無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玉自擇才郎,她一個養在深閨的女孩根無權選擇自己的婚姻,只有聽天由命的份,卻被無端牽進這場情殤里飽受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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