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遍地贓官樂,四野黎民愁
[size=2]遍地贓官樂,四野黎民愁
贓官這個詞,從小在大人的談話和小人書以及看戲時知道,只是當時沒見過社會生活中具體的贓官。總以為贓官就是舞臺上那種三花臉小丑,即使不是丑類,也十分愚蠢。人們從他們的衣著或言行上,一眼就能分辨出來。后來方慢慢了解,贓官與常人無異。一個官員是清官還是贓官,跟人的相貌、衣著以及學識、職位沒任何關系。
現實中,風度翩翩,慈眉善目,相貌堂堂的贓官大有人在。有些贓官的文學修養、藝術造詣的品位還很高。我們切不可以為能用古箏彈奏出一首美妙的高山流水,能用羊毫書寫出一筆絕妙的滕王閣序的人,其品行也和他的作品一樣清雅。
古人用一個“臟”字,精準地把贓官定位在恥辱柱上,道德操守和律例法規,都不能容忍贓官的存在。自古以來,誰家要是出了一個贓官,一家幾代人都會感到蒙羞。
三十年河東轉河西,近些年來,人們對贓官不那么鄙視和痛恨了。隨著贓官隊伍的不斷壯大,人們由開始的驚訝,變成習慣。起先人們聽說某個市長貪污,犯了錯誤,都會大吃一驚。但現在若人們聽說有個什么省長、部長因貪污被雙軌,早已不足為奇。
贓官們都能迅速致富,很快地過上好日子。甚至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能讓姑爺表叔二大爺沾親帶故的人都過上各取所需的生活。而黎民百姓再辛苦的勞作,想過上好日子也很難,于是人們由憎恨贓官慢慢變成羨慕贓官。一個小學生在談理想時都說“長大想當貪官”,可見人們的觀念已經徹底轉變,社會風氣現在是真正與傳統習慣勢力決裂。
人們看見贓官們很幸福,認為官員不貪污,違背常情,違反常理。古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今天得到印證。無可辯駁的社會現實,戳穿了有些人所謂“不是要當官,而是要革命的”謊言。無官不貪,被人們普遍認同。
贓官們像雨后春筍一樣茁壯成長,人們奮不顧身前仆后繼地往贓官隊伍里擠。為當贓官,舍生忘死,砍頭只當風吹帽。貪污腐敗,厚顏無恥,面不改色心不跳。壯哉!嗚呼!
贓官們為何敢于挑戰國法?他們真不怕死嗎?非也,是如今刑不上贓官是也。執政者若拿出當年殺“反革命”的手段來殺贓官,不問青紅皂白,聞風就抓,不判就斃,保證贓官立時銳減,反腐倡廉立刻見效。對異己分子嚴刑,對自己人縱容,涇渭分明。
多年前,我大抵對贓官也是鄙視和痛恨的,情隨事遷,前些年因生活窘迫,我也羨慕贓官。私下里,甚至還卑微地產生過想當贓官的愿望。須知,許多底層民眾辛苦勞作一輩子的積蓄,抵不上某些官員一年的收入。一般工農商們的工資和勞動所得,積攢一輩子也買不起一處房屋,而贓官們購置房屋如撐傘般容易。誰不羨慕?
但我這個當贓官的愿望,始終沒能實現。總結起來,是自己無能,也沒有當贓官的條件。
沒背景,沒關系,不拍馬,不行賄,在加上不聽話,自然當不了官。當不了官,也就當不了贓官。因為能成為贓官的前提,必須是個官。于是乎,我便與官場無緣,與贓官無緣,只能當個草民。
可草民也有多種,良民,暴民,頑民,順民,刁民,賤民,等等不一而足,發展到今天,還出現了屁民,也不知道將來是否會有民、屎民、尿民?
我當然不會選擇當暴民、刁民,也不甘心當順民、賤民。選擇起來頗費躊躇,我應該做個什么民呢?
文友奉勸我說,當良民好。在過去,不管是日本鬼子,還是八路軍,或者是國軍,都不殺良民。
酒友說,當愚民好。老蔣鬼子青紅幫,包括,不管他們誰進村,都不耽誤我們喝酒,反正我們是醉漢。
網友說,當屁民好。屁雖然臭,但輕巧、安全。咱們只見過上級惡狠狠罵下級“放屁”,可你見過因放屁被免職的官員嗎?
因放屁被免職的官員我的確沒見過,但我聽說過有官員不能承擔放屁責任而被免職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電梯里只有部長、科長和一個女士,不知誰放了一個奇臭無比的悶屁。女士掩鼻驚呼:“好臭啊!”部長皺眉問科長:“你就不能忍一會再放嗎?”科長則急忙申辯:“不是我放的。”女士莞爾一笑而去。數月后,該科長被免職。科長找部長哭訴說:“我們不講迷信講良心,不講良心講黨性。我鞍前馬后跟你多年,沒功勞有苦勞,沒苦勞有疲勞。部長,您不能這樣做啊!”部長怒斥:“你連個屁大的責任都不能承擔,要你何用?”
雖是笑話,卻揭露出官員的職能本質。他們必須不分是非地無條件服從上級。否則,便會被罷免。這種社會現象,當然會遭到人們唾罵,痛恨。但你唾罵、痛恨沒用,人家唾面自干。
組織部照樣提拔贓官,宣傳部照樣宣傳贓官,每一個贓官在沒落馬之前,他們都是兢兢業業為人民服務的好公仆。這些人在利用職權大量貪污作惡暴露后,提拔重用他們的上一級官員,沒有任何連帶責任。于是推薦提拔下級的本職,自然演變成賣官買官,其間的利益交換在暗箱操作下,我們無法得知詳情,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的生活很快都步入了共產主義。
盡管中央一直高調要加強打擊貪污腐敗的力度,可在遍地贓官的環境里,我們并沒有看見那些落馬的贓官,是因有明顯大量的不明財產是被紀檢部門提溜出來的。
事實上,許多贓官的敗露,是偶然的。
如:小偷能“偷”出貪官、敲詐能“詐”出贓官、外逃能“逃”出贓官、日記能“記”出贓官、仇殺能“殺”出贓官、提拔能“提”出贓官、玩耍能“玩”出贓官、吃醋能酸出贓官,案犯能咬出贓官、意外事故能“意外”出贓官,千奇百怪,令人乍舌。
這些活生生的官場現形記,幾乎在所有為人民服務的單位里都出現過。任人唯親,封建獨裁的用人之道,不受監督的行政權力,是孕育、培養和制造贓官的根源。可怕可悲的是,這種誤國誤民的吏治,已經制度化。
拒絕有識之士,杜絕真知灼見,防范民主監督,已成傳統。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把蔑視公理、公法、公平,赤裸裸發展到極限。
黎民百姓現在早已經不敢要求當官的為人民服務,人們只想請他們在行政時對弱勢群體稍微公平一點,對民脂民膏稍微愛惜一點,就已經足矣。
但官員是上一級官員提拔任命的,他們只會對上級負責,絕不會對無關痛癢的人民負責。
人民需要具有公民意識,應該成為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真正公民。人民只有在能按自己意愿,用自己的選票選舉和罷免官員的時候,官員才會對人民負責。
那時候,人民才能獲得真正意義上的解放。
[/size]
(https://www.dzxsw.cc/book/28446698/31306775.html)
1秒記住大眾小說網:www.dzxsw.cc。手機版閱讀網址:m.dz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