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心中法勝明文法
心中法勝明文法
我們中華是文明古國,文化底蘊自然豐厚。
中華傳統文化,是五千年中華各民族提煉的精華,是人類文明的結晶。但自五四運動“打倒孔家店”口號一起,全盤打倒、否定中國傳統文化,似乎成為無產階級革命的標志。
否定傳統中華文化,貌似很革命,實際是倒退。當野蠻被冠以革命的名義,一切非法的血腥行為手段,都有了堂皇的理由。與傳統觀念決裂,曾經使無數熱血青年誤入歧途。在階級斗爭理論支撐下,當擁有二十畝田地、一個手工業作坊或一個商鋪的人被劃為敵人后,人們并不考慮,這些所謂敵人的財產,是來他們自身的聰明勤勞奮斗和祖傳繼承。
當風花雪月和琴棋書畫,都被當做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時候,你不能不佩服這些無產階級革命者的革命性的徹底。
只是他們忘記的或不在意的是人是有思想的。
今天,倘若我們再用階級分析的方法,按財富來分析一下他們階級屬性的時候,不難發現,這些人基本上都屬于“官僚、地主、資本家”這個敵人的營壘。不同的是,以前被無產階級專政的那些“官僚、地主、資本家”,他們的財產大部分是自身的聰明勤勞奮斗和祖傳繼承。而今天的這些“官僚、地主、資本家”,沒有一個人的財富,是從種地、做工開始創業發展的歷史。眾多落馬的貪官已經給我們做出注釋,他們的財產基本來源于權力致富。在職官員公示財產提案,使在職官員們如臨大敵,同仇敵愾的抵制、反對,他們用實際行動將自己劃為貪官。
這些人,基本上是暴力革命的既得利益者。對先人那段逼上梁山鬧革命、打天下的歷史,有著深厚的血緣繼承情結。他們對那段歷史,鐘情醉心于“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只要有質疑他們先輩革命理念的不嚴謹或合法性缺失,他們都會不約而同地敵視。
不知道他們在鼓吹暴力革命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如果今天人們按照馬列無產階級革命理論,再來一次“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他們將有何感想?
一方面,他們對歷史抱著馬列無產階級暴力革命的理念奉為祖傳經典,容不得半點懷疑。一方面,他們對現實日益彰顯的社會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拉大,卻把祖傳經典的馬列無產階級暴力革命的理念棄如糞土,大談寬容、和諧、穩定,甚至不惜一切代價來維穩。他們一點也覺察不出這是很拙劣的悖論,把別人不屑的譏笑當成贊賞的微笑。
這些現象,與文化不沾邊,與權利連體。
說文化,就不要談大刀長矛,斧頭鐮刀。一涉及槍桿子,別說筆掃千軍,你那如椽大筆連打掃衛生的掃把都不如。
經過六十多年不斷的政治運動洗禮和主旋律宣傳,人們對傳統文化已經很陌生。現在一些人,只知道萬惡的舊社會,卻不知道中華傳統文化,都是舊社會的產物。
不說我們祖國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生活方式、文學藝術、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等,僅僅是傳統習俗和行為規范,對律法的遵循,也足以鼎力于世界民族之林之巔峰。
試舉數例:
其一,劃地為牢。相傳堯舜時,皋陶掌管司法“劃地為牢”。為最初監管犯罪之人囚禁場所,我國從此有了監獄。從此,“皋陶造獄,劃地為牢”正式流傳下來,而造獄的先驅皋陶,則被尊為獄神。
古人很自律,有人犯法,執法者就在地上畫個圈,令其在圈內活動,不許出圈,以示懲罰。此圈,即如后代牢獄。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故有畫地為牢,勢不可入,削木為吏,議不可對,定計於鮮也。”《武王伐紂平話》卷中:“捍姬昌呴畫地為牢,刻木為吏;洽政恤民,囹圄皆空。”皆有記載。
傳說樵夫武吉擔柴擔進西岐城南門賣柴,恰逢周文王車駕路過,由于市井道窄,武吉在柴擔換肩時塌落一頭,失控扁擔脫落,將守門軍王相打死,被拿。文王說:“武吉既打死王相,理當抵命。”在地上畫圈為牢,豎根木頭做獄吏,將武吉禁閉。三天后,大夫散宜生路過,見武吉悲啼,問道:“殺人償命,理所當然。哭甚?”武吉道:“小人母七十,孤身體弱,恐要餓死!”散宜生入城見文王,奏:“可否先放武吉回,等其辦完贍養老母后事,再抵償王相之命。”
文王準奏,放武吉回。
其二,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指人們在路上丟失了物品,沒有人會拾取;夜晚睡眠,家家戶戶不須要關緊門窗。開始專指我國歷史上著名“貞觀之治”時期的社會治安情況,后泛指某時期或某地區社會治安良好。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名字寓意“濟世安民”。李世民在與群臣討論如何禁止盜賊時,有人請用酷律制止。李世民說:“百姓為盜,是于賦稅多,兵役重,官吏貪。百姓無飽暖,故顧不得廉恥。當去奢侈,省開支,減徭役,少賦稅,用廉吏。百姓富余,自不會為盜,何必用嚴刑?”
后李世民勵精圖治,國家安定,民間富足。人們品德高尚,社會風氣良好。始有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之安定、安全現象。
其三,流放,是一種刑罰。將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遠離鄉土的地方,強行讓其自食其力以生存。一以對案犯進行懲治,二以維護社會和統治秩序。古人被束縛在土地上,注重家族親情。兒孫滿堂,四世同堂,天倫之樂成為多數人的追求。在沒有通訊工具手段的時代,仁慈的流放刑法,對犯人精神制裁實際上很嚴厲。但寬松的管制下,逃犯極少。
以上數例,粗糙而籠統,不可不信,不可全信。但都說明古人有律法,特別是人們心中有法。心中有法,法律才強大。而心中有法,就是傳統文化的核心,即人人心中有桿秤是非的秤。這桿秤,它的秤砣和秤星是永恒公正的,不會因你的權勢財富而秤砣和秤星可以隨意變化。
現在的法律詳盡細致,大法、中法、小法,乃至規章、制度、條例,可以說滴水不漏,應有盡有,就是沒有用。可就是斗不過潛規則和領導指示,否則,黑社會從何而來?貪污幾十億都沒人知道,那是老百姓不知道,上下級和平級的人一定都知道。那個單位沒有賬?幾十億又不是小數目,難道紀檢部門的官員都是腦殘?當然不是,皆因投鼠忌器,因人施法。
假如明明白白將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都當個花瓶作擺設,你能指望官員和民眾心里有法嗎?
而官員和民眾,人人都把法律當兒戲的時候,這個國家別說什么發展文化,基本就是“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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