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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單獨談話


那個副所長聽到李毅的主意,很佩服地說:“李局長,您的這個思路真是太妙了,我現(xiàn)在馬上去檢查夏嬌的手機,把她最近的通話記錄調(diào)出來,一個個核實對方手機的身份信息,肯定能夠找出那三個打人的兇手出來。”

        李毅點點頭說:“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剛剛文化局的顧局長說,他懷疑夏嬌是一個黑社會團伙的頭目,那三個打人的兇手很可能是她豢養(yǎng)的黑社會成員。如果真是這樣,那三個人肯定在公安機關(guān)留有案底。只要在夏嬌的通話記錄里核查出有前科的人,極有可能就是打人兇手之一,然后我們再根據(jù)查出來的信息追捕他們,這個案子就容易破了。”

        副所長連聲贊好,然后興沖沖地走出所長室,去核查夏嬌的手機去了。

        大概一刻鐘后,那個副所長再次走進李毅的辦公室,滿臉驚詫的表情,揚了揚手里拿著的一個手機,有點口吃地對李毅說:“李……李局長,剛剛我們核查了夏嬌的手機,發(fā)現(xiàn)了一個異常情況,得向您匯報一下。”

        李毅疑惑地問:“什么異常情況?”

        副所長把手機屏幕舉到李毅面前,指指上面“通話記錄”的第一個號碼,低聲說:“李局長您看,這個號碼是夏嬌最后撥打出去的,時間就在我們出警快要達(dá)到現(xiàn)場的時候,但是,這個電話接通后馬上掛斷了,隨后,對方馬上又回?fù)芰藘纱芜^來,但那時候夏嬌可能已經(jīng)關(guān)機了,所以沒有接通。您再看看夏嬌儲存這個號碼的名字,是‘葉大哥’——”

        李毅有點不解地問:“這個名字怎么了?”

        副所長眨巴離開一下眼睛,把聲音放得更低,像耳語一般說道:“李局長,剛剛我親自核查了一下這個號碼的身份信息,結(jié)果是縣委葉書記的手機號——”

        “什么?這是葉書記的手機號?”

        李毅的眼睛一下子瞪圓了,一把搶過那個手機,點開那個標(biāo)注為“葉大哥”的手機號碼,仔細(xì)一看號碼,果然是葉鳴的手機號。

        李毅腦海里飛快地轉(zhuǎn)動了幾下,馬上聯(lián)想到昨天中午他奉葉鳴之令去藍(lán)月亮抓那兩個保安時,葉鳴讓他們先離開現(xiàn)場,說他還有一點事情要處理,心里馬上明白了:葉書記當(dāng)時是在等夏嬌回到店子里去,而且,夏嬌正是新冷縣人,與葉書記是正兒八經(jīng)的老鄉(xiāng)。由此推斷,夏嬌跟葉鳴很熟悉,從她把葉書記的手機儲存為“葉大哥”看,他們的關(guān)系可能還比較親密:要么就是親戚,要么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甚至還有可能是……

        李毅不敢再想下去了,趕緊問那個副所長:“段所,夏嬌認(rèn)識葉書記的事情,還有誰知道嗎?”

        段副所長搖搖頭說:“這個號碼是我一個人核實的,沒有其他人知道。”

        李毅很嚴(yán)肅地說:“老段,夏嬌跟葉書記是老鄉(xiāng),可能在家鄉(xiāng)就認(rèn)識他了。但是,她一直不對我們提起這一層關(guān)系,說明她不想因為這樣的事情連累葉書記。她這樣做,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嚴(yán)格保密,不能跟任何人透露她跟葉書記的這層關(guān)系,否則很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負(fù)面影響,明白沒有?”

        段副所長忙說:“李局長,您放心,我知道輕重的,絕對不會跟任何人提起這事。”

        “好,你現(xiàn)在把夏嬌帶到我辦公室來,我要跟她談一談。”

        幾分鐘后,夏嬌被段副所長帶到了李毅的辦公室。李毅吩咐段副所長先給她松開手銬,然后揮手令他出去,并把門帶關(guān)。

        待段副所長走后,李毅和顏悅色地請夏嬌坐下,并親自給她泡了一杯茶,然后問道:“夏小姐,我們這次談話不是審問,就是隨便聊一聊,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負(fù)擔(dān)。剛剛我在你的手機上看到一條通話記錄,你在對方手機號碼上標(biāo)注的名字是‘葉大哥’,經(jīng)我們核實,這個號碼是我們縣委葉鳴書記的手機號。我想請問一下:你跟葉書記很熟悉對嗎?”

        夏嬌很警惕地看了他一眼,沒有作聲。

        李毅知道她對自己這樣問的動機有所懷疑,便笑了笑說:“夏小姐,你放心,我跟葉書記關(guān)系很好,就在兩個月前,葉書記力排眾議,把我提拔為縣公安局副局長,所以我現(xiàn)在的職務(wù)是副局長兼城關(guān)派出所所長。葉書記對我有栽培提拔之恩,我絕對不會害他的,有什么話你只管跟我說,不要有什么顧忌。”

        夏嬌見他說得非常誠懇,而且料定他在這種事情上不敢欺騙自己,終于放下心來,低聲答道:“我跟葉大哥認(rèn)識四五年了,彼此就像兄妹一樣。不過,我這次來北山開娛樂城,卻并沒有告訴他,我也不想去麻煩他。但是,你們文化局的那些人實在是太貪婪、太可鄙了,一直在敲詐勒索我們公司,因為我沒有滿足他們的無理要求,今天他們就來查封我們公司。我手下的幾個員工實在是忍無可忍了,才出手阻攔他們的,請李所長為我們主持公道。”

        接下來,她就把第一次到文化局辦證以來的種種遭遇詳詳細(xì)細(xì)地講給了李毅聽,并強調(diào)說昨天晚上在“逸林茶餐廳”,文化局一把手顧鑫還試圖強 奸她,要不是她極力反抗,差點就被他污辱了……

        李毅萬萬沒想到文化局的那班人膽子如此之大、索賄受賄的手段如此惡劣,震驚得眼珠子瞪得溜圓,氣憤地罵道:“這些蛀蟲、敗類,太無恥、太卑劣了!現(xiàn)在全縣正在開展作風(fēng)紀(jì)律大整頓行動,他們居然還敢頂風(fēng)作案,簡直是目無法紀(jì)、賊膽包天!小夏,你說的這些東西都留存有證據(jù)嗎?”

        夏嬌猶豫了一下,點點頭說:“有一部分。我原來只是想把事情辦好,給他們送紅包禮金也是心甘情愿的,所以并沒有想著要留證據(jù)。但是,昨天晚上顧鑫要到包廂單獨跟我談的時候,我懷疑他對我有不軌之心,于是便把一個備用手機放在坤包里,開啟了錄音功能,把他跟我對話全部錄了下來。今天上午劉熙才到我們公司來退錢的時候,我也多了個心眼,用同一部手機錄下了我跟他的全部對話。這兩份錄音資料,應(yīng)該可以作為他們敲詐勒索的證據(jù)。”

        李毅點點頭說:“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只要錄音資料能夠查證屬實的,就可以作為案件的證據(jù)材料。這樣吧,我先跟我們縣局林局長、駱政委匯報一下情況,這個案子性質(zhì)比較嚴(yán)重,而且牽涉到文化局的局長和班子成員,必須慎重處理。你放心,林局長、駱政委都是葉書記非常信任的人,不會有什么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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