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集完畢后并沒有打算交出相關的東西,也根本沒有想要在法打算求一個對亡者來說的公道,這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反而有可能將原主四個人拖入深淵。
這不是她危言聳聽,而是專門去掃掃律法和一些案例,發現這里的法律說的很不錯,但操作起來就有著太多可以動手腳的余地,事實花著大筆錢混淆是非的案例也存在著。
最最令人凌霄驚訝的是去死刑的律法,合著再怎么窮兇極惡的壞蛋殺人放火也不會死,只會加重刑期,據說有人被判幾百年。
呵呵!說句不客氣的話判這么多年有用嗎?真的能夠讓犯罪的人得到懲罰?事實能夠活到一百歲的人都是鳳毛麟角,難道更多的坐牢時限可以帶到地獄里去嗎?
看到很多個案例后凌霄不得不懷疑所謂的律法保護的是什么?律法真的給那些死的十分冤屈的亡者一個公平了嗎?怎么看反而是保護的是活著的壞人。
至于死去的人?呵呵!誰在意?即使亡者活著時如天使一樣善良,如羊羔一樣純潔,但只要沒有錢、沒有勢,兇手最終是否伏法,是否讓死者安息,都放在一邊。
就算是受害者先被強暴,身體被人一刀刀慢慢割開,眼睛被兇手挖掉,最后再被淹死,也無法讓兇手去死1。
一想到這個可能,就讓凌霄想要說:艸!要是沒權沒勢沒錢的人想要求一個公道,只能拿起武器去做違法的事情?那么是不是在鼓勵大家自己去報仇。
那么所謂的律法還有什么用?律法是用來約束大家的,可當律法不在是真正保護老實人,而是僅僅用來約束老實人,那么律法的尊嚴何在?所以去什么死刑?!
去死刑,只會讓那些有錢有勢的人沾光,那些人就算是被當場抓住犯罪,包括但不限于殺人等惡性犯罪,但因為律法就沒有死刑,因此也不會死,只會投監牢。
凌霄可不會認為那些人進監牢是懲罰,要知道很大部分的監牢還是私人所有,只要有錢分分鐘鐘可以把一個監牢變成度假酒店,那些人權當去休假。
有錢就可以把星級酒店的標準用在監牢里,可以隨意有人來探望,吃到天南海北的美食,穿著名牌衣服,唯一不怎么一樣的就是不能輕易出去玩耍。
最最奇葩的是據說還有人愛這種壞蛋,哭著喊著嫁給壞蛋,會特意進監牢安慰壞蛋,還特意給生孩子,甚至還有人把看守者發展成自己人的情況。
入獄對某些人來說根本就不是懲罰,過一段時間后人家來個保外就醫,就接著可以過原本的生活,甚至有可能變本加厲,報復一些當事人。
所以入獄對某些人來說根本不是懲罰,不過是暫時逃避一下,以防止那些民眾發現犯罪分子竟然沒有去坐牢。
等著時間長一點,誰還會在意到底有沒有坐牢,大家都去忙自己的私事去了,那個人就可以回家過自己的日子,除非是再一次被抓住,不得不再一次監牢去一趟。
看透了的凌霄心里很明白其中的問題,再往深處追究的話對原主來說不是好事,等來的會是很多很多的麻煩,這也是為什么暫時止步于此的原因。
有些事情等著以后再說,要知道她想要利用派系之間的爭斗做事,但她同樣知道就算是高層有著派別之分,但在某些地方也有同樣的看法,他們不會想著顛覆自己掌控的政權。
所以凌霄決定,還是就裝作不知道大樓倒塌的貓膩,相信有人都準備好了大樓倒塌的原因,而大樓的倒塌后竟然還有幸存者絕對是石破驚天。
這件事情爆出來之后絕對會出現利益交換,而要是非要追根求源只怕會讓兩派人都想著廢了他們幾個幸存者。
米勒餐飲公司的事情也算大的,但還是能夠找到推脫的地方,可以說是有反社會人格的職員干的,就是想要搞事。
畢竟送餐過程中經手的人不少,有人動手腳說的過去,最多是米勒公司的名聲臭了,但對黑手來說根本就不會傷筋動骨。
不得不承認一件事,在自己的力量完全不夠時有些事情需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些東西一直存在著,只是沒有爆發而已。
暫時還是不要挑明,等著離開這個國度再說吧。現如今非要搞清楚前因后果,只會是不雞蛋碰石頭,石頭根本沒有任何事情,反而讓雞蛋壞了。
凌霄一個人努力找尋活下去的路,也就沒有太在意那個還是空蕩蕩的廢墟,只是要注意自己搭建起來的救援中心安全就好,即使確定是整個廢墟下最安全的部分。
但還是注意一下,這年頭她不得不擔心有人想著讓整個大樓的人去死,萬一再來個什么小動作該怎么辦?
還有該怎么把幸存者出現合理化?最好是能夠把那些高層人的目光吸引走,而凌霄很快就有了想法,哈哈!絕對讓那些人感覺想要找到那個人,但絕對找不到的那種。
他們這些人能夠活著,更多帶著種玄幻的性質,就讓這一次的救援看的更加玄幻,讓那些人根本顧不得幸存者。
凌霄琢磨好過后的行動就看看躺在那里呼呼大睡的人,說起來這種安眠藥的效果太好,好在只有這么一些,不會對大腦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當然在準備轉移時發現他們都不怎么對勁,身很臟,有粉塵,也有血跡、汗水,就專門讓傀儡給處理了一下衛生問題,使用了專門的清潔術,把對方的衛生處理一遍后再救人。
當時沒有反應過來,等凌霄琢磨過味來才發現自己竟然做多了,好在她早就準備好了一些,而且后來四個人的身體也是帶著有一些臟的東西。
她就忙了一夜,在拿到人工智能穿過來的消息后就開始分析如今的形式,尤其是這件事到底是誰動手做的。
這些都是要特別關注的事情,另外她想要知道這個城市的律師到底怎么樣?這可是要和一個大勢力的對陣,要是接下任務的律師要是扛不住會讓幸存者吃虧。
還有在派系中指定還有間,有時候要是落到間手里會很麻煩,因此凌霄需要更多的資料以防止出現問題,為此她花費了一晚的時間來梳理那些人的各種關系和黨派。
折騰了一晚凌霄才算是多少知道很多的情況,算是知道了一些隱秘的事情,還有知道整個派別的情況,還真的是有一套。
鑒于她不會從政這個問題,就根本懶得搭理那些人,就沒有接著研究他們到底如何,只想著找出來適合的人,等著她成為原主時再和其他人好好商量一下情況。
就在凌霄忙著盤算自己該怎么做時,天再一次亮了,她就分了一部分精力去關注一下關于救援的事情,哈!終于有人記得還有一個樓塌了的問題,開始接著開會,
好在凌霄早就有準備,讓微型機器人潛入會議室看看情況,如今就可以看著小機器人開始直播會議過去。
因為她想要知道要是不知道還有幸存者,也不知道大樓里的人被下藥,那么作為外人對于這一次的樓塌了會追究誰的責任。
看過小機器人的直播后凌霄只能說:果然如此,好在她早就有一些準備,不然整個大樓的人真的是白死了。
因為有人提出來倒塌的大樓早就不安全了,所以這一次的倒塌帶著一定的必然性,要怪就怪那些人死活舍不得錢財。
啥?大樓早就不安全?凌霄使勁扒拉一下原主的記憶,然后好不容易找出來一件事,好像的確是有居民家委會說過,說是底層有些地方不大對勁。
專門找人來看了一下情況后對方說還是要加固一下,要求樓里的居民掏錢,只是大家拿到手發現這個費用太高,每一戶攤下來要的錢數量不少。
簡直堪比買一套房子的價格,拿著這么多的錢修補一番,卻不能保證這棟大樓的安全,這讓大家有些猶豫,要是交出去這一筆錢房子還沒有修好,豈不是打了水漂?
對方咬死不管后來的安全問題,這也讓大樓的居民根本不信任對方,除此之外很多人根本拿不出來這么一大筆錢,最后那件事不了了之。
這件事情一開始原主根本不知道,等知道也有些無法接受,要是有那個錢還不如另外買房子,但一想到剛剛買下沒有幾年的房子發現問題,就感覺很氣憤。
凌霄看看那個評估樓房質量的報告,看完后就感覺含糊其辭,倒是可以理解,寫報告的人不會把話說死,萬一發作出來怎么辦?
只是看到這里的會議,就讓凌霄感覺不妙,要是按著這個邏輯的話,豈不是他們這些居住在樓里的人自作自受?
為什么會這么說?因為只要輿論方面一引導,帶一下節奏,情況就會變了,只怕其他人反而不會同情那些明知道大樓有危險,卻還居住在里面的人,又不愿意花錢修樓,死了也是白死。
這么一引導,就可以轉移不少同情死者的視線,讓凌霄感覺到一種說不出來的惡意,真的把原本大樓的居民當成了擋箭牌。
她看看昏迷中的人,發現他們還是無法動身,她總不能馱著著這三個人爬出來,這就是一種麻煩事,她該怎么解釋自己救出來這些人?
原主這個身體又不是超級英雄,這種好事萬萬不能說出來是自己干的,那么該怎么做才能把救人的鍋甩出去?
她之前就就想過這個問題,最終決定使用傀儡,等著找機會讓自己的傀儡跑出去吸引其他人的目光,他們這些人就直接走出來,也就可以一口咬定不知道誰把他們救出來的。
至于傀儡出去后就收起來,讓當局去找人吧!相信他們就是把整個城市翻過來也找不到,呵呵!想想就感覺美滋滋的。
打定了注意的她開始接著查找適合打官司的律師,也不知道有人知道吧?但她更愿意自己查一下情況。
而廢墟面終于來人,救援人員開始進入,凌霄自然關注著外面的救援工作,看著面那些救援隊的人,有些感覺不對勁,這就是救援?
按說廢墟下面有著不少人,如今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受害者的死活,而現在還是救援的黃金時間段,就應該是抓緊時間搬開面的東西。
可她就眼睜睜看著一群人在磨洋工,!看看那些人拿個垃圾還十分小心翼翼,五分鐘搬不走一塊巴掌大的建筑垃圾。
這速度真的是太牛了,明明這是大樓倒塌后的救援現場,!這確實不是考古現場?這么小心翼翼的做什么。
就在這時候有人闖進來,這是一個男人,他亟不可待想要挖,因為外出回來后的他才知道自己女朋友壓在廢墟底下。
明明他們談婚論嫁后就等候著成婚,女朋友還因為他必須外出無法享受大餐而可惜,還轉變告訴他很好吃。
等著他回來就發現不對勁,女友連著一天沒有消息,跟著他知道坍塌的消息,連忙跑過來正好面對廢墟。
看到這么大的廢墟卻只有不多的人手就知道不妙,因此他才會馬自己開始救援工作,想要早早找到女友。
“哎!你是誰?誰讓你進來的?”有人直接把人抓住,直接問:“你有救援的資格嗎?沒有資格不要動手。”
那個男人實在有些無法明白為什么救人還要資格,就像是現在,不趁著最適合的時間里救人,要等到什么時候?
他掙扎著想要接著救人,但有人抓住他后告訴他:要是沒有資格證不許下去救人,不然就會違反法律要判刑的。
我擦!凌霄看到這里直接就想要罵人,這是什么說法?什么詭律法?難道救人都要專業人士才能救?其他人插手就會被抓。
也就是說萬一有一天有人出事了,沒有拿證的非專業救援人員就這么干看著?因為不知道該怎么辦。
人生處處是意外,萬一有人在大海里游泳,結果游著游著出事了,在海里一下子開始抽筋,就開急需外人的幫助。
而有人明明有這個本事救人,卻因為沒有救援的資格,無法搭把手,最終那個得不到救援的人淹死了。那么豈不是所謂的法規殺人?還是那種合法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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