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統一的制式合同,這一條,應該是為了讓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建立互信,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誠。”
“嗯,合同這方面,俱樂部確實做得有些問題。”
“之前賣掉隊員的合同,是因為其他俱樂部跟我們直接簽約,所以不敢耍花樣。”
“如果是自由人加入這些俱樂部,還不見的會遭遇什么樣的合同陷阱呢。”
張元很清楚,目前的模式下,很多俱樂部準備的合同其實都是有坑的。
俱樂部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是要以最低的成本鎖死最有前途的選手,而選手為了自身利益,肯定也要追求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機會。
二者的行為本身無可指摘,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問題在于,這樣其實會嚴重破壞俱樂部和選手之間的互信。
俱樂部為了搶奪某個明星選手,往往會提出一個高價,卻在合同中埋下各種坑等你上當。
這就像很多電商網站的套路一樣,表面上給你優惠,但實際上在其他地方給你設檻。
談的時候說的好好的,實際上合同一簽,你就傻眼了。
結果就是,選手不信任俱樂部,俱樂部也不信任選手,很多時候都變成了零和博弈,弱勢一方利益受損。
而在大部分情況下,弱勢一方都是選手。
畢竟大俱樂部有自己的法務團隊,在簽合同的時候占據絕對優勢。
而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就是大家全都明碼標價,別搞那些虛的。
把之前復雜的合同條款全都明確下來,僅僅在時限、違約金、轉會費、具體的薪資、特殊條款等方面做出更改。
這里的特殊條款不是為了限制選手,而是為了確保俱樂部的承諾不會變成空頭支票。
比如同時有兩家俱樂部爭奪某個選手,前者給錢多,后者給錢少一些,但可以保證上場時間,這時候選手就多了一些選擇的余地。
很多時候選手之所以猶豫不決,并不是因為貪得無厭。
每家的合同都各自不同,給錢多的有隱藏坑,給錢少的也不一定就良心,你又不可能把合同帶回去慢慢研究,怎么可能草率地做出決定呢?
這就像是賣東西,每個買家出的都不是一個確定的金額,而是一大堆復雜的條款,選手想要不被坑,就只能耗費大量的精力去甄別。
但問題在于,選手本來也不是專門的法律人士,找專門的法律團隊費時費力,而且也并不是全都靠得住。
職業選手是個青春飯,一輩子的收入和前途可能都集中在巔峰期的那一兩年,怎么可能不去貨比三家呢?
俱樂部買選手的時候,也會在很多優秀選手之間來回挑揀,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沒什么可指摘的。
但俱樂部的抗風險能力畢竟要強得多,簽錯了人無非是多掏點錢養一個飲水機隊員,而隊員的抗風險能力要弱的多。
一旦出點什么問題,一個優秀的年輕選手可能就把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給坑進去了。
所以,裴總的目標很明確,你們別整那些虛的,就這幾條規定,讓沒有太多法律知識的選手也能看懂,自己選擇就行。
自由人選手可以跟所有俱樂部接觸,這些俱樂部各自做出承諾,由官方做中間人,誰反悔誰掏違約金。
俱樂部別想著低價撿漏、讓選手當奴隸個別選手也別想著拿高薪混日子,占俱樂部的便宜。
大家各退一步,誰也別坑誰,讓隊員的所得能夠大致匹配他的價值,別搞得太離譜。
而暗拍的方式則是為了防止那些財大氣粗的俱樂部惡意抬價、擠壓小俱樂部的生存空間,同時隊員的利益也不至于受損,各家俱樂部不能聯合起來壓價,真正有實力的隊員一樣可以拿到高薪。
而且,這個合同也并沒有損害俱樂部的利益。
俱樂部的利益主要是在三個方面:比賽帶來的關注度、熱度和品牌知名度贊助商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確保培養隊員后不會為他人做嫁衣。
在熱度和品牌知名度方面,裴總的監管不會對此產生任何影響
贊助商和經濟利益方面,其實也沒有受損
俱樂部依舊可以跟隊員簽長約,也可以收轉會費,這方面的利益也沒有受到影響。
但是,俱樂部想要用合同鎖死某個隊員,跟隊員發生矛盾之后把他永久雪藏這種事情,就不可能發生了,因為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顯然不支持這一點。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裴總會想辦法把人給撈出來。
這個制式合同,不是讓俱樂部餓死,而是讓他們少吃一點,吐出來一部分還給選手。
這樣一來,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就通過騰達官方的介入建立了互信,不需要再互相玩套路。而俱樂部或者選手對合同有什么訴求,都可以交給官方來調停和解決。
當然,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但至少可以追求相對的公平。
是俱樂部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還是裴總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
這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俱樂部和隊員歸根到底都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這無可指摘,但這同時也就意味著他們不會考慮對整個電競環境的影響。
而裴總在立場上是完全客觀公正的,從裴總的表態上,就能看出他的決心。
其他的賽事主辦方在利益上跟俱樂部是一致的,很多時候不敢、或者是沒必要得罪俱樂部,那就只能讓選手吃個啞巴虧。
但裴總的態度很明確,不慣著選手,但更不會慣著俱樂部。
不同意這個制式合同的俱樂部,肯定是在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想著在合同上跟選手玩一些騷操作。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么不好意思,別的領域管不了,但的電競比賽你別參與了,寧可放棄這個俱樂部帶來的熱度和資源,也要維護整個電競體系的公平公正。
想到這里,張元不由得感慨,這是一種壯士斷腕的決心啊!
從短期來看,此舉必然會招致很多俱樂部的不滿,甚至造成電競比賽的熱度下滑,選手薪酬降低。
但從長遠來看,整個生態更加健康了。
就算選手薪酬降低一些,卻也為他們規避掉了巨大的風險。
顯然,裴總認為“劃算”,是因為他認為聯賽健康生態的重要性遠大于幾家俱樂部帶來的熱度,認為不管這些俱樂部來不來捧場,都有信心把的聯賽給辦起來!
而現在借著聯賽建立的機會,確立各個俱樂部的準入制度,其實是防患于未然。
因為現在各家俱樂部的分部剛剛組建沒多久,即使這些俱樂部退出、裴總這邊找下家接盤甚至打包買下,也花不了多少錢,影響會在可控范圍內。
如果以后熱度真的起來了,再想確立這些規范,難度就更大了。
這就像治病一樣,提前預防,肯定比病入膏肓之后再做手術要好。
至于為什么要特別規定,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
張元本來很不理解,這樣俱樂部的利益不是受損了嗎?
但是轉念又一想,這恰恰是對整個機制的重要補充!
很多新人選手在沒有打出成績的時候,其實是絲毫沒有議價權的。
這很正常,畢竟俱樂部買人也是要擔風險的,有些選手rn打得好,一打比賽就掉鏈子,俱樂部花大價錢買回去豈不是血虧。
所以,新人合同往往價格很低。
但這又衍生出了一個新的問題:那些真正有實力的天才選手,剛開始只能簽新人合同,價格低、年限長,打出了成績卻無法獲得對應的薪酬,甚至跟俱樂部鬧翻了還有可能會被雪藏。
很多選手巔峰期就那么一兩年,一著不慎,就會把整個職業生涯都葬送掉。
這件事情沒有對錯之分,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它會造成一種事實上的浪費。
天才新人拿低薪,心態肯定會有波動,影響比賽發揮萬一跟俱樂部鬧翻了被雪藏,這個優秀選手就永遠被埋沒了,對于整個聯賽來說,是一種損失。
所以,俱樂部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實際上對這些新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如果是有實力、對自己有信心的新人,完全可以選擇先來俱樂部,不會掉進新人合同的坑里,打出了成績自然會被更好的俱樂部買走。
俱樂部就相當于完成了一次篩選,為俱樂部試錯,同時也為選手提供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
而對于俱樂部來說,這也不虧。
因為此舉會讓更多心氣很高的優秀新人擠破頭地想要進入俱樂部,能夠保證俱樂部的新隊員素質高于其他俱樂部,始終保持比較高水平的實力,這有利于維持的品牌價值。
雖然不打比賽,卻可以通過把這些新面孔輸送到聯賽中,在觀眾面前狂刷存在感。
到時候每出現一個出彩的新人,觀眾們就會發現是從這邊出來的,自然會對俱樂部保持極高的關注度。
關注度越來越高,贊助自然越來越好。而且,其他俱樂部從這邊買人,雖然轉會費給的少,但也還是有的。
而這個決定妙就妙在,其他俱樂部學不來。
因為的運作模式跟其他所有俱樂部都不同,不參加比賽也不需要出成績,只需要培養選手,不存在任何的競爭關系,實際上是互惠互利。
更何況此舉可以更好地維護整個聯賽的生態,整個騰達集團都可以從中獲益。
那么稍微犧牲一點點的眼前利益,去獲取長遠利益,這不是很劃算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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