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一毛一樣的思路
“就是他身邊一個跑腿的小廝。他有好幾張用來易容的面具,擅長偽裝,日常替二叔打點那些養在外面的女人。”
李酌語帶鄙夷,“二叔可不會因為這點小事,壞了自己的名聲。”
李院首風流倜儻,多納幾房妾室,只是一樁文人韻事,談不上壞名聲。
要如此費盡心思安置在府外,只能說明那些女人的身份有些問題。
除了像鶯歌這樣花樓出身,不被承恩侯府所接受的賤籍之外,恐怕還有些別的不為人知的秘密。
花錦鳶看了仙草一眼,仙草微微點頭,將這一條記在了自己的小本本上。
“那春鑼巷大火又是怎么回事?”
花錦鳶十指交叉,盤問了這小子半天,看在他還算誠實的份上,終于問到了正題。
李酌看了她身旁的波兒一眼,神色有些莫名。
“鶯歌搬到望春湖之后,便恃寵而驕,不愿住處有閑雜人等出沒。于是原本藏在那里的人就只能另尋他處安置。花大小姐,您的未婚夫……盯得太嚴了。”
自從盧駙馬身亡,花錦鳶就沒有停止過對當日那個小廝的搜索。
整整一年,都沒停過。
李酌誤以為是賢王府的人手在追查,花錦鳶也不去糾正,因為后來也確實動用了一些賢王府的人手,他也不算說錯。
李院首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地方,來安置李家這些暗處的人手,便打起了春鑼巷那處小院的主意。
鶯歌最后一次被接走的時候,想著以后母憑子貴,因此相當高調。
看見她離開的鄰居不少,且都是些再普通不過的平民百姓,沒人會注意一座空宅子里有武者出沒。
甚至鶯歌舊時的小姐妹登門拜訪,鄰居還會出面告知鶯歌不在家。
再加上春鑼巷那里平日進出的人并不多,不出意外的話,確實是個藏人的好地方。
至于賬本,也是從望春湖那處搬到春鑼巷的。
鶯歌有了身孕,便以女主人自居,面對這座以往只能睡上一宿,哪里都不讓亂走的院子,便作死的什么都要翻翻看看,李院首哪里會給她機會碰到賬本,索性就一起搬了。
誰料竟會被花家一股腦的抄家抄走了呢!
這些事李酌原本是全然不知的。
鶯歌離開花樓之后,他就沒再多關注她。
直到這次李顯找花家麻煩,在貢院附近設計花錦鳶不成,反倒踢到鐵板,他惱羞成怒之下與李院首爭吵,李酌才聽到些只言片語。
因為聽到了鶯歌的名字,讓他不自覺的想起了小瑩,這才有意無意的“路過”偷聽了幾次,補齊了前因后果。
原本這事與他無關,他偷聽了幾次,就被李顯發現了,一頓臭罵是免不了的。
沒人喜歡上趕著找罵,他也一樣。
可就在他打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時候,李顯卻告訴了他一個消息。
小瑩死了。
那一刻,他以為自己聽錯了。
又或者是同名的其他人。
可李顯卻十分肯定的告訴他,就是那個小瑩,他認識的那個小瑩。
他這才知道,當初小瑩被盛鼎糧行的人買走,根本就是出自鶯歌的授意。
她記恨小瑩明明不如自己貌美,卻能死死攏住李酌的心,可自己卻怎么也攀不上李家。
得了李院首的賞銀又有何用?到頭來還不是一個用完就丟的破爛工具?
她記恨李酌與小瑩私會,對自己熟視無睹也就罷了,還連累她被李院首所棄,不得不散盡家財為自己搏一條后路。
她每一步都如履薄冰,走錯半點,后半生都會跌入地獄,茍延殘喘,又怎么可能眼睜睜看著小瑩攀著李酌,過上好日子?
因此她求了李院首,托人買下了小瑩,一直將她關在春鑼巷的院子里,說是主仆情深,可其實卻是將小瑩囚禁,不讓她見任何外人。
稍有不順心,或是興致來了,就將她拖出來羞辱毆打。
搬到望春湖的時候,她也沒忘記將小瑩帶上。
只不過不是與她一起同乘馬車離開,而是由李院首手下的人搬運賬本時,順手將她送到望春湖。
依照鶯歌的本意,自然是留著小瑩一直折磨她到老。
然而她卻忽略了自己因為有孕在身,而日漸暴躁的脾氣。
再加上望春湖那處是有真正伺候她的丫鬟嬤嬤的。
有了幫手之后,某一天的某一刻,小瑩終于再也無法忍耐下去,懸梁自盡了。
死了人,鶯歌心慌不已,想要偷偷摸摸將尸體處理了。
比如說,就近扔進望春湖,綁一塊大石頭,沉到湖底,肯定神不知鬼不覺。
但是伺候她的人卻沒能如她所愿,將這件事上報給了李院首。
此時李顯正因為貢院驚馬一事,被承恩侯剝奪了手中權利,而負責為此事善后的就是李院首。
李院首便想出了李代桃僵的計策,與其等著花家將賬本摸清,拿到那兩個小廝的口供,不如率先發難,先摁死花錦鳶。
總比再過些時日,花文曄完成了春闈閱卷,從貢院出來要好對付得多吧?
他毫不懷疑花家已經查到了些什么,這些天一直沒有動靜,就是在等花文曄!
不得不說,他和李顯不愧為叔侄倆,想要趁著花家無人就欺負一下的思路,簡直一毛一樣。
對于這個計劃,整個承恩侯府只有一個人反對。
那就是李顯。
他與花錦鳶過招幾次,深知絕對不能在案發現場做任何手腳,否則天知道這死丫頭會從什么地方扒拉出蛛絲馬跡。
既然想誣告花錦鳶雇兇殺人,那就明明白白的說死的是鶯歌身邊的丫鬟。
一個花樓女子,和一個丫鬟,又有什么輕重之別?
但是,他的意見被駁回了。
理由是,花錦鳶好歹也是花家大小姐,說她指使下人殺害一個相貌平平,什么都平平的丫鬟,誰會相信?
更別說,這個丫鬟活著的時候,花樓里認識她的人不少,人人都知道她不可能在京城。
于是,李顯便提議,既然如此,那就真的殺了鶯歌,正好鶯歌還懷了身孕。
可以污蔑賢王與鶯歌有染,花錦鳶容不下庶長子出生,因此才狠下殺手。
總之,尸體絕對不能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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