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氣結又如何
記者招待會亂成了一鍋粥,記者們的問題尖刻而繁多,眼看漸漸招架不住了,臺上的幾個人耳語了一會,副局長宣布說:“今天的記者招待會就到這里結束了,經警方大量調查取證,凌家巷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為尚不構成猥褻兒童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Www、Qb5、cOМ//但是,其作為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醉酒后對未成年女童做出雙手搭肩膀靠脖頸處的不當動作,使葉姓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覺,受到驚嚇,心靈受到傷害,屬于在公共場所舉止失當行為不檢。且在被葉姓小朋友哥哥質問過程中,態度惡劣出言不遜,社會影響很壞,建議由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記者招待會在記者們意猶未盡的氣氛中結束了,臺上的幾個官員匆匆離去。
“不會吧?就這樣就完結了?可是,對于凌家巷的處罰好像太輕了吧?只是暫停他的職務,難道就這樣算了?”豬八戒氣憤填膺地說。
“那你想得到什么樣的結局?把他抓進牢里嗎?”悟空問他。
“起碼是這樣吧?民憤這么大,警方的這個處理,怎么樣去平息民憤呀?”八戒不解地問。
“民憤大有什么用?一點壓力都沒有。”司徒陽光泄氣地說,“上面沒給壓力,這個案子可能就是這樣完結了。”
“他奶奶的,這是什么世道,有錢有權的人為什么就可以橫行霸道?什么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都是假的!”八戒氣得握緊拳頭想把電視砸了。唐僧把他勸住了,說:“八戒稍安勿躁,看看記者們還有什么舉措,我看他們也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的。”
大家又留意起電視來。記者們出了警察局門口,大批的民眾聚集在門口,不愿意離去,幾個警察維持著秩序。剛才的記者招待會大家都知道結果了,這時候都憋著一股氣,在門口議論紛紛,看見記者們陸續出來,圍觀的人都群情洶涌,一個年輕的小伙子帶頭唱起他自己自編自唱的凌家巷之歌:
凌家巷之歌
你們算個屁
你們算個屁,
我不屑搭理你。
我是北京派來滴,
有權有勢,你敢咋滴?
摸你小妮又咋滴。
你們算個屁,
我早晚收拾你。
我是北京派來滴,
有錢有人,你敢咋滴?
掐你脖子又咋滴。
你們算個屁,
我后臺夠硬滴。
我是北京派來滴,
欺男霸女,你敢咋滴?
給兩臭錢擺平你。
你們算個屁,
說出來嚇死你。
我和市長是兄弟,
黑白兩道,暢通無忌。
這世界是我們滴。
旋律雖然不是很優美,但勝在歌詞通俗易懂,深入民心,所以他唱了一遍以后,大家都能跟著唱了,記者們都把鏡頭對著這個小伙子,把他的歌聲錄下來,一個記者感慨地說:“這首曲子,有望成為2008年最流行的網絡歌曲啊!”
有個記者發現在人群中有個熟悉的身影,那人是被記者們成為維權斗士的法律界權威姚教授,記者大喜過望,急忙走過去,說:“姚教授,你也來了?你是法律界的權威人士,又被大眾稱為維權斗士,請問你對警方的這次處理有些什么看法?你認為警方的證據有問題嗎?”
姚教授微微一笑,說:“我認為凌家巷案的證據沒有問題,但警方對證據的認識和判斷有問題。”他的這句話一出,原來還有點嘈雜的氣氛靜了下來,大家都想聽一聽法學權威會怎么說。
“警方對本案定性錯誤,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姚教授直截了當地提出他的觀點,“這說明警方對猥褻兒童罪的認識有誤。”
據姚教授介紹,華夏刑法并沒有施暴力度的規定施暴部位的規定,更不區分場所和時間,因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并不特別強調犯罪人的性指向和性動作。因此,警方關于凌家巷對女童接觸部位及接觸力度的分析并不能成為凌家巷無罪的理由。
“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凌家巷的行為給女童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使女童倍感屈辱。”姚教授這樣說。
姚教授認為,場所和時間只是犯罪情節的問題,(全本小說網小說網,電腦站)只對量刑有影響而不能改變案件的根本性質。
姚教授還認為,警方在事發后立即給凌家巷測試酒精含量,卻沒有立即查找固定錄像資料和目擊證人,此處也有疑點。“飲酒與否無論是在定性上還是在量刑上都沒有任何影響。從警方最后做出的‘酒后行為失當’的結論看,這樣的做法更像是埋下一處伏筆。”姚教授對記者說“這個事件之所以難以立案定罪,恰恰是因為可供采信的證據不足。監控錄像所拍攝的是他們去廁所去的那一段。導致孩子情緒失控或受驚嚇的那一個過程,并沒有錄像資料。據說那一刻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并沒有其他的人可提供證言。而是否涉嫌猥褻罪的立案偏偏就取決于在那一個地點,那一時刻所獲得的證據怔言。既然沒有錄像這個物證,也沒有人目擊者這個人證可以立案,那警方所謂大量的調查取證指的是什么呢?對于這樣一個公眾高度關注的事件調查他們有義務向公眾公布他們所獲得的支持他們判斷結論的具體證據。”
“是啊,警方確實有義務把所有證據向公眾公開的,起碼可以達到釋疑的目的啊!”記者表示贊同。
姚教授又分析道:“警方判定凌家巷酒后行為失當,他們的證據證言是什么呢?首先,他們是根據誰的證言來確認他實施了一個行為呢?其次,他們是根據什么樣的證據來證明他實施了什么樣的一個行為呢?他們又是根據什么樣的標準和原則來判定該行為是‘行為失當’呢?他們能否告知公眾,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失當動作呢?這是一個什么樣程度的失當行為呢?能否向公眾說明是什么樣的一個具體‘失當的行為’致使一個歡蹦亂跳的孩子受到極度驚嚇呢?而且是嚇得魂不附體?小朋友說是被掐了不足信,因為當時并沒有其他的證據證言。可他們又憑什么說‘使葉姓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覺’,確定小朋友僅有心理感覺而實際上并沒有被掐呢?再說,又有什么能證明凌家巷是屬酒后動作失控呢?唯一的物證錄像顯示,凌家巷當時的行走并沒有發生困難,他的舉止并沒有產生障礙,他的言語有清晰的邏輯性。酒是喝多了,膽是壯了,但并沒有證據表明酒已經使他失去了意識或行為自制的能力。警方是根據什么判定在那一刻他的行為突然失控意識自制力突然喪失呢?”
旁邊另一個記者點著頭說:“對這樣一個敏感的事件,如果警方掌握有大量的證據,他們是有義務向公眾出示的,但是他們沒有。”
“對,沒有。如果沒有,或所掌握的和公眾已經知道的一樣,那就說明他們對凌家巷的動作行為描述采信的是凌家巷的陳述了。如果凌家巷醉酒失控,那他怎么可能對當時自己的具體動作有那么清楚的記憶?如果他沒有失控,他為什么要實施一個失當的動作呢?如果他當時的確沒有非份的念頭,他為什么要提出用錢來擺平呢?他為什么要承認自己‘干了’呢?一個失當的動作和一個干了的行為,在于這樣一個有年紀和資歷的人,兩者的不同是應該會區分的。猥褻罪的定罪主觀要件之一就是性侵犯的主觀故意。一個被懷疑和被指證的人,自然會斷然否認主觀故意的。
小朋友是當事人,對她的話的采信度自然人們有權提出異議,可凌家巷也是當事人,是一個涉嫌人,憑什么可以判定他的陳述要比小朋友的可信呢?憑什么可以把他的話作為事件調查的結論呢?一個原本健康活潑的孩子,一個善良樂于助人的孩子,一個與凌家巷無仇無怨的孩子,憑什么要指證凌家巷傷害自己呢?憑什么她要讓自己陷于如此的心理痛苦中去呢?難道僅僅是一個普通的失當動作讓這樣一個無憂無慮的孩子產生如此巨大的恐懼?如此駭人的幻覺呢?當警方說她‘有被掐的感覺’,他們問過她了么?如果一定要相信一方,那警方憑什么要選擇相信當時處于醉酒狀態下的凌家巷,不相信天真單純的當時意識清楚的受害者葉姓小朋友呢?”
姚教授的一番質問鏗鏘有力,連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好像都默默地點頭。
姚教授的話確實句句在理,在場的人都頻頻點著頭,悟空聽了也好像如夢初醒,說:“專業人士就是專業人士,果然看問題的角度與眾不同。他的話太有道理啦!”
“他說得好又有什么用?難道警方會因為他這一番分析而推翻自己的結論嗎?”八戒不以為然地說。
“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的。”唐僧沉穩地說。
“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會有報應的!”吳奈咬著牙齒狠狠地說。悟空看了吳奈一眼,不用問,他當然知道吳奈的心在打著什么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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