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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咪咪出手啦


咪咪很煩躁。這些天她一直鬧心,看什么都不順眼,別人說什么都不好聽。三句話不來就莫名其妙地發脾氣,摔東西。
  甚至一聽到樓下大廳或包房里傳出的浪笑和練歌聲都鬧心。
  是什么原因導致她變成這種性格呢?
  原因是因為一個誰都不知道的秘密。
  那一年,咪咪高中畢業,參加了市報記者招聘考試,就認識了報社的工商記者部一個男主任,那人答應幫她調到報社,這一來二去的約會,不但當記者的事沒辦成,自己反倒成了那個男人的情人了。
  兩人頻繁地約會,她很快地就懷孕了。
  男人要她打胎。她不肯,她要用這孩子要挾男人離婚娶自己。
  她對男人說,如果你不和你老婆離婚,她就腆著肚子或抱著孩子去你的單位鬧。
  男人是報社工商記者部的主任,正值春風得意之時,提拔做副總編輯只是時間問題,況且他老婆也在一個單位,是社會新聞部一個挺知名的記者。
  在那個年代,個人私生活總是和政治前途與仕途息息相關的。如果發現某人有“生活作風"問題,那么別說是入黨、提干,就連漲工資都沒你的份兒,弄不好,一張8分錢郵票就把人給打發了。
  如果她真的去報社這么鬧,那這男的一切可就都全完了。
  男人也知道,咪咪這人初生牛犢,能說就能做,是完全可以干出來的。
  無奈之下,男人便答應和老婆離婚后娶她。但條件是時機不成熟,市委正在考核提拔,所以不能馬上離婚,要等副總編提完以后。
  咪咪很崇拜報社副總編這個職位,到那時,男人就是市里副部級干部坐小車的了,要錢有錢,要多風光有多風光。這對自己將來的生活會有多大的影響啊?
  基于這個想法,天真的她同意了男人的意見。
  他們在被窩里約定:
  孩子生下之后。如果男人還不離婚,就任憑她抱著孩子去報社里鬧。
  剛入社會,還懵懵懂懂的咪咪,則信以為真了,此后,男人就把她送到郊區租來的一幢房子里,還雇了個保姆伺候著,謊說自己去北京中央黨校進修,就再也沒來過。
  直到孩子生下來后,咪咪再去報社找他時,傳達室的人告訴她說,那男人兩口子都已經調回湖南老家好幾個月了。
  被騙了,騙得如此慘!
  這可怎么辦?
  咪咪把這孩子看成了孽根:
  有這樣的爹,這孩子還能好得了么?況且,這孩子生下來就視力非常的弱,幾近失明,她一個連工作都沒有的女人,又怎么能養得了這樣一個病秧秧的孩子?
  于是,咪咪便把這孩子給扔在了孤兒學校大門外的一棵大樹下。
  因為孤兒學校有個附屬的保育院,專門收養遺棄嬰兒的。所以一些私生子的父母常常把孩子遺棄在這兒,目的就是想讓保育院收養。
  話說遠了,咱還說現在。
  這些天來,咪咪的腦海里就時常浮現出當時的情景,耳畔回響著那孩子的哭聲。
  她常常地會被會被那個迷迷茫茫大風雪的黎明,  自己懷抱著被小花被包裹著的孩子,  在公路上步履踉蹌地走著哭著的情景所纏繞……
  因為她基本可以斷定,凌姍和金大雄夫婦收養的那個盲女秀秀,就是她遺棄在孤兒學校門旁的那個親生女兒。
  這應該是千真萬確的。
  為此,咪咪曾多少次側面向金大雄求證抱養及孩子的細節,全都一致。
  其結論就是秀秀應該就是她當年扔掉的那個孩子。
  雖然當時自己實在是迫不得已而為之,這么多年來,咪咪卻一直都在受著良心譴責,近而多次產生了要找回女兒的強烈沖動。
  是啊,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兩手空空什么都沒有,什么都不懂的她了。現在,  她什么都有了:有了錢,  有了財產,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做什么都可以順理成章:她可以毫無顧忌地帶著孩子到世界上最好的醫院去治眼睛;她要把女兒的一生都安排好,自己所有財產都留給她。也好贖回自己的罪過,  讓女兒享一輩子富貴榮華。
  可這件事到底該怎么辦呢?
  有時候,  咪咪也有良心發現,  也去為凌姍想過。她覺得自己這樣做肯定是對不起凌姍了,但也都是實在沒辦法的事。
  本來嘛,  凌姍應該是自己的大恩人吶,  按說,  自己這初入江湖的應該是知恩圖報的。
  可偏偏她又覺得無法報答。
  因為咪咪很清楚,  像凌姍這樣高學歷又有修養的人,  錢在她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如果她去提出要認回自己的女兒,  那么像凌姍這樣明事理的人,  咪咪也相信,即便凌姍她再舍不得,在法律上,她也得把孩子還給自己的。
  可是轉念又問自己,  孩子到底和自己合適還是跟凌姍合適,更有利于成長和發展呢?
  顯然,在教育孩子方面凌姍肯定比自己強啊?自己一個初中文化,不看書不讀報的,又身處在這骯臟的經濟圈里,顯然是沒優勢的。那么,自己真要這么做,那是不是又會坑害了孩子呢?

  咪咪心里明鏡地知道自己是個什么人。自己這些年就是在走鋼絲啊,一天到晚都在顫悠悠地過日子,萬一哪天一腳下去踏空,那就會自栽了,沒爬起來再走的機會,而是去牢飯了,甚至……
  她終于不敢往下再想了。
  還是先不認為好吧?  !
  咪咪不止次地這樣勸自己。
  勸可是勸,雖然成破利害也看得明白,可是,  那種帶有緣特殊的感覺和別樣的沖動都使她無法平靜。
  特別是在她每天晚上和金大雄在一個床上同眠的時候,  這種情感刺激尤為強烈。
  嗨!我這究竟干的什么事兒啊?  !  人家含辛茹苦地為你養女兒,  等于救了你女兒的命,  可你卻……卻占有了人家的男人……這,這太有點說不過去,缺德了吧?!
  別看咪咪生話上放蕩勾引有婦之夫,但她有時真的還能良心發現,設身處地的為別人想想。
  甚至想用結束和金大雄的情人關系來報答一下凌姍,也真試了好幾天,竟然沒和金大雄做那事兒。
  但最后她還是被那難耐的折磨人的強烈欲望所戰勝,不得不使她屈服了。
  經過這么幾番的折騰,  和反復的思想斗爭,咪咪終于決定跟著感覺走,把什么良心不良心的放在一邊:
  良心值錢么?只要凌姍開個價,我給錢就是了。
  咪咪終于決定:既不離開金大雄這個男人,也不放棄秀秀這個女兒。
  缺德就缺德吧!  不缺德,女兒就不會屬于自己呀。
  咪咪咬著牙,心里在發狠地說:
  要,女兒我要,  男人我也要!他們都應該是屬于我的,  他們是上天對我的恩賜!
  對不起了,  凌姍。這可能是你前世欠我的孽債吧。
  別怪我。
  我會給你一大筆錢補償的!
  那么,決心已定,咪咪又面臨著另一個選擇,那就是先奪回女兒,還是先奪回凌姍的丈夫?
  咪咪在反復地掂量:如果先奪女兒吧,  要奪不成的,那弄不好還會連金大雄都給丟了。
  所以最后她還是決定:
  先奪取凌姍的丈夫。
  要讓他們矛盾激化,達到他們迅速離婚的目的。只要他們離了婚,她立馬就和金大雄辦理結婚登記,做合法夫妻。只要有金大雄在自己身邊,那就想辦法請律師幫助他把秀秀的撫養權爭取過來,那女兒不就順理成章地回到自己身邊來了嗎?!
  這是一個非常完美的計劃,也是非常完美的結局呀。
  咪咪暗自慶幸自己的神機妙算。
  就在剛才,  咪咪在遐想間,不知不覺地已經喝下了一瓶百年的"  x  o  "  。
  此時,她覺得頭有些重了,  臉上的熱度也不斷上升,甚至有點火辣辣的。
  咪咪她想吃冰塊,。
  可是喊了兩聲,外面卻無人應聲。
  "  ,這老三他M的死哪兒去了?"
  咪咪生氣地罵道。
  "那,我現在就開始實施計劃吧。"
  咪咪自言自語地說著,目光就落在了班臺上的電話機上了。
  咪咪索性伸手去拿電話,  直接找凌姍聊聊。
  不料,  她剛一伸出手,  那電話鈴卻響了起來。
  咪咪遲疑了一下,伸手接起電話問:"
  喂,  誰呀……你找誰?  "
  “請找一下金大雄!  "
  聽筒那邊傳來的是一個女人溫柔的聲音。
  "  金……金大雄?  你是誰?  "
  咪咪醉眼惺忪地斜著眼睛看著門口,  佯身靠在老板椅背上,這才一佯一合地晃動著問。
  凡是女人來找金大雄的電話,  她都要先問一問姓名。
  "  我是凌姍,  他的愛人。"  對方說。
  咪咪不禁渾身一震。說曹操,這曹操就到哇。
  凌姍?  是凌姍的聲音!  那剛才怎么沒聽出來呢?
  怎么辦?
  咪咪的酒勁一下可就下去了一半。
  她在琢磨,怎樣去面對這個既是恩家又是情敵的女人?
  "  喂,  請麻煩您喊他一下,  我有急事。"  聽筒里傳來凌姍催促的聲音。
  咪咪卻沒有回答。
  她輕輕地把聽筒放在桌子上,  這挺起身來,  兩眼瞇瞇地望著電話機在想主意。
  過了好一會兒,  她才重新拿起聽筒。
  她本來想說:  "  對不起,  金大雄不在"  ,  可不知為什么,  話到嘴邊卻改了詞兒:
  "  喂,  凌老師呀,  我是咪咪。你找金大雄有什么事就和我說好了。我想,  您不是不知道我和他之間的關系吧。  "
  咪咪說完便惡作劇般地等待凌姍的反應。
  "  ……"
  聽筒里沉默了一下,  接著便傳來凌姍的聲音。
  那聲音還是很平緩動聽:
  "  對不起,  我們之間沒有什么好說的。咪咪小姐,  請您自愛。您做為一個社會有頭有臉的企業家,應該知道破壞別人一個無辜的家庭,是可道德淪喪的行為。而插足當第三者,也是極端可恥的!  "
  凌姍的話也算是說到位了。可是非但沒有使咪咪產生半點的羞辱感,  卻反倒使她興奮起來了。

  咪昧心里說,好哇,這層窗戶紙既然被你先捅破了,  那總比我先捅破了好。那我就無所顧忌了。
  第三者?  第三者怎么了,  第三者不是人當的嗎?  想到這,她不禁浪蕩地大笑起來。
  笑過之后,  她這才對著聽筒說:
  "  高,實在是高。我的凌老師呀,  你說我是第三者。好。那么就算我是第三者又怎么樣呢?  可恥?什么叫可恥?  凌老師,你可是漂洋過海見過大世面的人。那我倒想告訴告訴你:我為什么會成為你的感情替代者?  那是因為你沒有給到大雄需要的那種情感;  包括精神上和生理上的滿足和快感!"
  “而我卻給他了。他得到了。他滿足了。他所以才投桃報李,才死心塌地的和我好呀。您說,  這也能怨我嗎?  "
  "如此說來,  那咱們之間,  究竟誰才是多余的第三者呢?  您說說看……哈哈哈哈……"
  咪咪說著又放蕩地大笑起來。
  "  你……"  對方的聲音有些顫抖了:
  "  你真是太不知羞恥,太不要臉了……"
  估計除了氣以外,這個從來就不會說臟話罵人,文文靜靜的凌姍再也找不出比這個詞更能解恨的詞匯了。
  面對這個瘋狂的第三者,認真地較量起來,她還真不是咪咪的對手。
  那怎么辦?總不能這么挺著叫人氣自己吧?
  于是,凌姍決定先掛斷電話,再認真考慮對付這個瘋女人的辦法。
  隨即,咪咪的聽筒里便發出了急促的"  嘟,  嘟"  短音聲。
  看著紅色的聽筒,咪咪心里這個高興勁兒就甭提了。想不到她一直心里畏懼的,那個出過國留過洋的凌姍竟然這么好對付,這么不堪一擊。要早知道這樣,何必浪費那么多腦細胞去琢磨這個事,直接面對面整不就完了么?
  哼,百無一用是書生!
  咪咪心里突然想起這么一句話。
  她從心底里涌出來一種勝利者的喜悅和興奮。
  她久久地望著手中的聽筒,  聽著那不急促的嘟嘞聲,一直在得意地笑著。
  何不趁熱打鐵?再玩玩這大娘兒們吶?如果我詳細和他聊聊自己和她丈夫金大雄在床上的那點事兒,會不會把她氣瘋了?會不會立馬就找金大雄離婚吶?
  這還真是一個不錯的玩兒法。
  想到這兒,咪咪便又撥響了凌姍的電話。
  電話撥通了,響了半天的鈴,可對方還是沒有接。
  "不接是吧?那我就一勁兒地撥!"咪咪自言自語地說著,繼續一遍又一遍不停地撥。
  大約幾分鐘后,電話里終于傳來對方拿起聽筒的聲音。
  但里面卻除電流音以外卻沒有凌姍的說話聲。
  咪咪以為凌姍是因為害怕才不敢說話,便以勝利者的姿態居高臨下地對著聽筒大嚷道:
  "  姓凌的,說話呀?怎么?  就這水平還留洋啊?認慫了?沒勇氣了?  有話你就說嗎,  掛斷電話算什么能耐?  !  "
  經咪咪這一罵,聽筒那邊的凌姍真的還說話了:
  "  咪咪……我怎么說你…我還真頭一次看到,  也沒有想到當今世界上還有你這樣不要臉的女人。你別欺人太甚!  說吧,  你們到底要怎樣?  "
  "好。好哇。"
  咪咪乜斜著眼睛,  又咯咯地淫笑著,開心地叫道:
  "  好,  罵得好!  …從金大雄這論,不管怎么說你還是正房,我還得叫你大姐呀。可我很快就要上位了,哈哈,你罵吧,  我愛聽。可要沒別的詞兒罵我,那我幫你罵我我自個兒行了吧。"
  "你太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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