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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王老太的奢侈品


方舒順著萬志標手指看過去,看到王老太白發上,插著一支銀簪子。
  “你是說,這支簪子是奢侈品?”方舒都要氣笑了。
  “一看就價值不菲,不是奢侈品是什么?”
  王老太并不知道什么是奢侈品,聽到方舒和萬志標說她頭上的簪子,隨手就取了下來。
  “這是祖上傳下來的,傳女不傳男。我姥姥傳給我媽,我媽傳給了我。可我有兩個女兒,一直沒法決定傳給老大還是老二,就一直在我這里。”老太太解釋著。
  “你看,要不是奢侈品,值得這么代代相傳?”萬志標知道方舒已經對他不感冒,也就不再忌憚什么了。
  我就這么說了,你能咬我啊。
  方舒沒有理會萬志標,而是對王老太道:“老人家,這簪子您老收起來。修房子這件事,應該是有什么誤會,我們回去之后,會解決好的。您呢,也不要著急,等通知就行。”
  “謝謝領導,謝謝領導。”王老太卑微地說著。
  “回鄉里。”方舒看都沒看萬志標,對張主任幾人說道。
  其實,他就是看,此時也看不到,因為萬志標已經走向了另一個方向,人家沒心情再陪你了,不如回家睡覺。
  萬志標其實也不是就不把方舒放在眼里,白溝鄉除了李如意,其他不管是誰,他都沒眼看。
  之前還有勞作,可勞作現在不是已經掛了嘛。
  其他的鄉領導過來,態度好的,他都會客客氣氣接待,陪著喝頓酒。
  要是找他麻煩,對不起,不伺候。
  這個方鄉長第一次來盤西,在他萬志標地盤上,還想打他萬志標的臉。
  你把我當成一個土包子村支書看,你這是找難看。
  萬志標立馬就會滿足你,在盤西,在白溝,誰敢在萬志標面前放肆。
  萬志標可不是好惹的,要錢有錢要關系有關系,怕你個屁啊。
  要說起這萬志標,就得提到他老爹,白溝鄉還是白溝公社的時候,萬鋒可是紅的發紫的人物。
  當了二十多年供銷社主任,最后把供銷社地皮都吃了。
  白溝上了年紀的人,都知道這個典故。
  萬鋒不到三十歲,就坐上了供銷社主任的交椅,一直坐到供銷社改制解體。
  改革開放前的供銷社主任,絕對是個呼風喚雨的人物,在那個物資緊缺憑票供應的年代,手握各類物資,誰敢小覷?
  巴結他的人,如過江之鯽,一寸長白紙簽個名,買不到的東西就買到了,誰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敢跟供銷社主任過不去?
  后來供銷社改制了,城里開始搞房地產了,萬鋒最后又吃了一波供銷社的福利,把供銷社地皮給倒騰到了自己手里,建起了一排門面,也就是商住房。
  萬鋒在白溝這里,算是第一個搞房地產的人。
  不管怎么窮的地方,也還是有富人的,那一溜門面被一搶而空。
  現在白溝最繁華的地段,就是萬鋒當初蓋的房子,著名的白溝大酒店,就在其中。
  萬志標從小到大,受父親蔭庇,在白溝這里,算是典型的官二代加富二代。
  因為萬鋒先多年當官,后來就著這官,成了先富起來的那部分人。
  錢這個東西,是自帶能量的,憑著手里有錢,萬鋒從小學到初中,都是小弟成群,連老師都不敢惹。
  只是,到了他初中畢業時,高中招生越來越嚴格了,四星高中有錢也進不了。
  萬志標的中考成績,離線實在太遠,最后沒辦法,在父親的運作下,他進了連平縣二中。
  從小學就橫行慣了,他在進二中后還是依然故我。
  可是,第二年,形勢突變,二中換了校長,開始創建星級高中。
  萬志標運氣有點背,不但遇到了一個六親不認的班主任,還遇到了一個六親不認的校長。
  高二那年,萬志標因為在教室里強行摟抱女同學親嘴,被班主任抓個現行,但他并不服氣,跟班主任動了手。
  那是萬志標第一次吃虧,因為班主任體校畢業,他一個回合都撐不住,被打得很苦很苦。
  但是回家后,爸媽和他自己怎么找,也沒找到傷痕。
  這老師真會打。
  但萬父不打算放過,一怒之下,找到校長,要求開除兒子的班主任。
  可是,這個時候的萬鋒已經不是巔峰時的萬鋒了,這位校長不但沒開除老師,還把他兒子給開除了。
  萬父氣得生了一場大病,可萬志標很開心,可以不上學任逍遙了。
  不過,好日子沒過多久,他父親病好之后,做了一個他想不到的決定,送他去當兵。
  對兒子一直嬌慣的萬鋒,那一次任憑萬志標怎么反抗,也沒理會萬母的求情討饒。
  他對萬志標只有一個要求,必須在部隊入黨。
  因為他知道兒子只有初中畢業,而且是水分很大的初中畢業,所以提干是想都別想。
  萬鋒對萬志標放出狠話,如果不能在部隊入黨,那就讓他在外自生自滅,永遠不準他再進家門。
  萬志標這樣的人,會享受,但也能吃苦,看出來父親這次是動真格了。

  進入軍營后,咬著牙愣是忍了下來,拼命表現,還真在退伍之前,加入了組織。
  從部隊回來之后,萬志標身邊很快又有了好多小弟,成為白溝混混里沒人敢小瞧一股力量。
  這混社會的,從來都不是靠人狠就吃得開的,像小說里寫的那樣,主角敢拼命,然后就贏了。
  不存在的。
  混社會,有關系還得有經濟實力,否則闖了禍,根本沒法善后,不是進去踩縫紉機,就是被人打斷腿扔河里喂魚。
  萬志標老爹錢多,也有關系,加上他當過兵,又狠又能打,出事能擺平,這才混到風生水起。
  對于這些,奇怪的,是萬父并不干涉。
  但萬鋒讓兒子千方百計入黨,當然不是為了讓他當混混,而是長遠謀劃。
  只是時機還沒成熟而已。
  在他看來,兒子還不成熟,這樣鬧鬧混點勢力,讓人懼怕也不是壞事。
  畢竟人不狠,站不穩。
  但這肯定不夠,他又不是培養兒子當混混的。
  這樣的小混混,注定走不了多遠。
  所以,后來萬鋒又花了點錢,把萬志標弄進了派出所,當了個協警。
  穿上警服,雖然沒有警號,但在老百姓眼里,那也是警察啊。
  何況,本來就是混混,這樣,大家見了他都繞著走。
  兒子當一個協警,同樣不是萬鋒的目的,這只是一個過渡。
  直到老頭被確診肺癌,最后一次出手時,兒子才佩服老爹,那謀劃,不是一般的長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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