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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4章 茄鲞


劉徹:“不好吃啊!”

李世民:“云南,六詔?”

糊糊:“二十世紀中葉,香蕉種植界曾風靡一時的品種——大麥克香蕉,其獨特風味至今仍深刻影響著市場。

如今眾多香蕉牛奶飲品正是借助大麥克香蕉的風味,通過精心調配的人工香精,再現那令人懷念的滋味。

回溯至十九世紀初,大麥克香蕉的種植足跡已遍布美洲、非洲及歐洲,并作為珍饈佳肴遠銷全球。

但自1927年起,接下來的三十年間,香蕉枯萎病菌1號種悄然侵襲。

由于缺乏對其傳播途徑及防御手段的深刻認知與有效防治策略,大麥克香蕉在美洲與非洲相繼消失,無數農場主因此破產,美國民眾甚至一度面臨無香蕉可食的困境。

在此背景下,育種學家們緊急行動起來,加速尋找替代品種。

我們今日餐桌上的華蕉與粉蕉應運而生,它們作為替補選手,成功填補了大麥克留下的空白。

華蕉之所以被冠以替補之名,源于其展現出的對肆虐全球的1號病菌的強大抗性,即便在病菌孢子污染的種植園中,亦能頑強生長。

但好景不長,2017年末,被譽為最佳替補的華蕉遭遇了新的挑戰——香蕉枯萎病菌4號種(TR4)。

這種病菌幾乎能夠侵襲目前市場上95%的商業化香蕉品種,而唯一對其有一定抗性的羯尾蕉屬其實是尷尬的觀賞性品種。

盡管大麥克的輝煌已成過往,但現代農業的迅猛發展卻為我們帶來了新的希望。

半個世紀以來,隨著新型栽種技術的不斷涌現與新型農藥的研制成功,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的香蕉將更加美味,價格也將更加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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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人說夢:小時候生病了就吃香蕉喝豆奶粉。

向日葵:所以,不是香蕉牛奶沒有香蕉味,是香蕉變味了。

向日葵:請轉發朋友圈,吃成8000萬根香蕉致死!!!

奶茶要加糖:誰能吃8000萬根香蕉!

黑咖啡:光8000根就能撐死人了。

油菜花:活得最艱難的品種不是銀杏嗎?所有親戚都滅絕了,銀杏門、銀杏綱、銀杏科、銀杏屬、銀杏種,都只有它一個。

奶茶要加糖:銀杏不是水果。

糊糊:“眾所周知,張騫從西域帶回不少品種。

黃瓜就是其中之一,那時候它叫胡瓜。

黃瓜為何不像葡萄一樣,一登場就富貴的象征。

大概因為它那時候長得有些不堪入目。

渾身布滿著荊棘,幾乎完全由種子組成。

而最為重要一點在于,它有毒。

古時候,人們將其作為藥用目的。

黃瓜作為一種食物則出現在印度六千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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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麋鹿迷了路:看著更像山上的野果,或者長刺的西瓜。

天涯赤子心:夏天能不啃兩根黃瓜嗎!

吃不飽的大可愛:可見那時候味道不好,不好吃的才入藥。

彩云之南:那是印度神藥,又不是中藥。

吃不飽的大可愛:看起來就不好吃。

糊糊:“如今的桃子碩大甜美,汁水充盈。

回溯至古代,它們卻更為緊實濃縮,印證了濃縮即精華的古訓。

古時桃子雖小如櫻桃,卻色澤鮮艷,越紅則味越甜。

不像現在的桃子,看起來個頭倒是不小,就是嚼起來一點兒味道都沒有。

要不然為何有王母娘娘的蟠桃,食之可長生不老的傳說呢。”

驕傲的豬豬:全被孫猴子禍禍完了,吃一個,扔一個……

糊糊:“4000多年前,茄子出現在印度,它狀如雞蛋。

被稱作種植蛋、蛋果,最初是被當作瓜果。

那時候的茄子帶有荊棘、尺寸小,還有著各種顏色,從黃色到天藍色。

經過很長的時間,它才有了現代的長方形外觀,并且擺脫了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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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婆來碗豆漿:天藍色的茄子,有毒吧!

吃不飽的大可愛:我一直以為茄子都是紫色的,直到有同學說他從小吃的茄子都是綠色的。

糊糊:“公元4至5世紀間,茄子悄然登陸中國大地。

南北朝時期,栽培的茄子多為圓形,形態上與初時的野生茄子相仿。

及至元代,園藝技藝精進,長形茄子應運而生。

清朝末年,這一品種更是遠渡重洋,被引入日本,開啟了新的傳播篇章。

茄子入華后,不僅扎根生長,更贏得了新的雅稱。

隋煬帝楊廣,一嘗茄子之味,見其色澤紫艷,非同凡響,遂賜名昆侖紫瓜,以示其珍稀與尊貴。

在隋代,昆侖紫瓜漸被簡稱為昆味,流傳于民間。

關于昆侖之名,或與當時對南洋諸國的稱謂有關,茄子自南洋而來,便自然而然地冠上了這一異域之名。

直至唐代末期,茄子仍未普及,作為進口蔬果,其珍稀程度不言而喻,更有了落蘇這一別名,平添了幾分雅致。

唐代,來自暹羅的珍稀白茄更是引人注目。

佛家典籍有云,乳可變酪,酪可凝酥,皆為乳之精華。白茄烹熟后,質地如酥,色澤亦近似乳制品,故僧尼們戲稱之為酪酥,寓意其珍貴與美味。

這一雅稱不脛而走,逐漸演化為酪蘇乃至落蘇,并最終成為所有茄子品種的通稱。

茄子,在中式美食文化的熏陶下,歷經千年演變,幻化出千變萬化的風味與形態,成為了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佳肴。

家常的有魚香茄子,非凡的有茄鲞。

《紅樓夢》第四十一回,劉姥姥二進榮國府,賈母特別吩咐王熙鳳用茄鲞招待她。

做法相當不容易。

把才下來的茄子把皮籖了,只要凈肉,切成碎釘子,用雞油炸了,再用雞脯子肉并香菌,新筍,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釘子,用雞湯煨干,將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嚴,要吃時拿出來,用炒的雞瓜一拌就是。

茄子做到這個份兒上,好不好吃不知道,但太耗時費事,算不得家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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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麋鹿迷了路:這就是古代廚子的高明之處了,雞肉自己吃了,主人家吃梅干菜。

天涯赤子心:思路清晰,套路無痕。

孟婆來碗豆漿:據復刻的博主說,就是梅干菜扣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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