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賣金首飾
凌峰準備把金首飾賣給一個叔叔,這個人也是孤兒院長大的,和凌峰同一個孤兒院。
他在臨海市靜庵區的一個珠寶古玩店當經理,給凌峰出的價格比較高,所以前世十幾年凌峰都是在他那出貨。
從寶山區出發,騎了半小時不到,就到了靜安區,凌峰的目的地,凌峰的叔叔叫凌國榮。
“歡迎光臨”
“謝謝,榮叔在嗎?”
“小峰,有兩個月不見了,你又變壯了,走,到包間里面喝茶”榮叔說到,他今年五十歲,有點發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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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運氣不錯啊,總共三百克黃金,現在金價是兩百二十五一克,按兩百一克收,總共六萬。”
大洋現在不值錢,所以凌峰留在了家里。
“嘿嘿,是工地里大家一起發現的,我跟著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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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完黃金以后,凌峰又去了記憶中的伽定郊區城中村查探另一處藏寶地,靜庵區到伽定又騎了一個小時摩托車。
記得那戶人家的房子是民國時期的院落,院子里有一口水井。
水井邊上還有一顆枯死的枇杷樹,當時老房東做不了體力活。
所以花了兩百塊,找了兩個人,準備把枯死的枇杷樹連根挖了,然后種桃樹。
當時房東找的兩個工人剛好和凌峰同一個工隊干活,并且幾人約了晚上喝酒。
所以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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