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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2章 出門的理由


  明天二十,正好是大坡村所屬的山南公社逢十開放的圩日。

  公社不給個人私下做買賣掙錢,但是為了調節需求平衡,就設立了圩日,讓社員之間可以以物易物,用自家多余出來的物件換成自家需要的。

  每逢圩日,公社轄下各生產大隊的社員紛紛聚集到公社劃分的圩市區域里,所帶東西多的人就尋塊空地擺攤,等感興趣的人上前來交涉。

  所帶東西輕便的,或是同一家來人多的,就分出人主動出擊滿圩市蹓跶去物色自己的目標,找到之后報出自己有的東西,討價還價,達成交易。

  但是以物易物這種方式的弊端就是總不會每次剛好雙方所擁有的東西正好是各自需要的,這一來二往,易完還要再易的,就很麻煩。

  時間長了,就開始有人自由發揮,盡管那不是設立圩市的人的初衷,但錢和票那也是“物”的一種不是?

  再說公社里也不是每個人都種地分口糧自給自足的,還有拿工資和票證的公職人員呢,這圩市也不能單單把這一批人落下吧?

  還有就是進入圩市里交換又不用出示介紹信,所以雖然一開始是打算方便本公社社員的,但是慢慢地就有別公社的社員聞風而至,甚至還有來自縣城的人。

  他們不缺錢不缺票,就缺各種吃的用的。

  圩日的東西比黑市要便宜,還不用擔心被抓,來的人越來越多。

  于是發展了一段時間之后,圩市的交易方式基本就變成了以錢票交易為主流了。

  林蓁早就打算好了,想在明天到圩市看看有沒有機會把大鵝或是肥鴨換成她需要的錢票,然后再把她已經列好了清單的一些東西給買齊了,然后小灶就可以開起來了。

  現在這個清單里又加了豬肉這一樣。這東西圩日可沒有,必須要去供銷社的肉檔買,需要一大早去排長隊不說,還得有肉票。

  如果明天能換到肉票,到時她就把梅花肉和五花肉都給備上。

  不過肥的肉很受歡迎的,如果不是排在最前頭,五花肉不一定能搶到。她還是個出門都要跟張大丫報批的小姑娘呢,想要秘密給自己藏肉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麻煩啊,要是自己能擁有一整頭豬就好了,想吃什么部位就割什么部位……

  林蓁這邊天馬行空得開懷,一心想著她的豬,眼看已經發散到在山里偷偷圈養上一兩頭的可行性了,就被“哐當”一聲驚醒過來。

  她抬眼見李小弟把剩下的那個牡蠣動作很重地放進已經用完蒜蓉醬的鋁飯盒里,抱著站起來就往村里飛奔:“二姐,你繼續把剩下的冬菇烤了,我把這個送回家給阿媽就馬上回來!”

  喲嗬,居然懸崖勒馬了。

  她本來還在想著實在不行的話就把剩下的冬菇烤了全補給張大丫呢。

  林蓁心里想著事情,動作慢吞吞的,還沒往冬菇上涂蜜,李小弟就一陣風般刮了回來。

  這一次林蓁照舊只吃了一個,讓他吃三個。

  李小弟對此表示十分滿意,在他假模假樣地要讓一個給林蓁但被她拒絕后,他就更滿意了。

  扔掉樹枝筷子,李小弟一臉滿足地摸著肚子:“番薯好了吧?”

  林蓁:“……”不是,什么番薯?

  他是搭好了番薯窯沒錯,她是已經燒窯了也沒錯,但自從他帶著清洗過的海蠣冬菇和水回來后,他們不是就一心撲在這邊烤海蠣烤冬菇了嗎?

  可憐的番薯窯從那會起就完全被忘到腦后,根本沒有人記得往里面繼續填柴燒火!

  這會再看,一開始林蓁燒的那把火早熄掉了,窯倒被熏黑了,泥塊之間的縫隙不時還“噗”一下冒出縷淡淺的煙霧來,就像戰火燃過后的廢墟一般,蒼涼極了。

  好在已經吃了東西墊底,番薯還沒有煨好,李小弟一點也不著急:正好留出時間再多回味一會。

  捧著番薯啃的時候,他吃著吃著就忍不住停下來,發出衷心的感慨:“感覺以前的牡蠣都白吃了,浪費啊。”

  倆人吃飽喝——這次唯一的遺漏就是忘記帶水了,林蓁空間里的水又不能拿出來,所以番薯啃到一半,倆人就收拾收拾了回家找水喝。

  剛進門,就被兩雙紅眼珠子給盯住了。

  林蓁不明就里。

  李小弟心知肚明,甚至還沖瞪著他們的李大弟和李三妹露出了一個無比燦爛的笑容。

  是在挑釁沒錯了。

  他扔下桶,拉林蓁回廳屋里,拿兩個碗倒了米湯,隨手端起一碗給她,自己埋頭咕咚咕咚地一口氣喝了半碗,才空出口來給她解惑。

  原來,先前他把還熱著的那個烤牡蠣拿回家時,李大弟和李三妹這兩個吃飽了撐著的家伙居然正在跟張大丫使勁說他和她的壞話呢!哪還得了是不是?

  所以啊,他就故意把香噴噴的牡蠣拿出來,當著他倆的臉非要親眼看著張大丫吃進嘴里,省得她記掛著大兒子,轉身就給了那兩個沒有良心的。

  如此招恨的舉動,可不讓倆人給記上了嗎?

  她這純粹是被牽連的。

  不過有李小弟一夫當關頂著呢,林蓁淡定得很。

  李大弟兩個見沒人理會他們,不甘心地跟著進廳屋來,四個人對坐著,開始大眼瞪小眼。

  林蓁主要是被李小弟拉著留下來助陣的,她慢吞吞地啃著剩下的小半個番薯,思維早就發散:反正閑著也是閑著,要不她干脆找個借口再上山一趟,去偷幾個野鴨蛋去?

  最好是能再找到冬菇,找不到的話也可以用空間里的來充數,這樣明天就可以用拿冬菇去圩市賣掉這個理由來說服張大丫同意她出門了。

  冬菇要是按張大丫先前說的送到供銷社統一收購站去,省事是省事了,但鮮貨的價格只有四毛錢一斤,干貨是三塊六。

  要是拿去圩市,是需要多費點時間,但鮮貨能賣五毛錢,干貨能賣到四塊五。

  這中間的差價足以抵她一天的工分有余了。

  唯一的麻煩就是怎么擺脫李小弟這個尾巴。

  這小子今天下午不用回學校了,先前在山腳那里就問過她哪里來的冬菇,被她糊弄說是在那些腐樹墩里找到的,正躍躍欲試地想進山大展宏圖呢。

  如果不進山的話,要不她跟張大丫說一聲,下午上工去?然后晚上再跟張大丫說明天去鎮上,希望她看在她勤快的份上能答應?

  感覺有些難。

  她的家庭地位可不比李小弟,要是沒有個有力的理由,張大丫很難同意她一工分不掙“游手好閑”,還是得利誘才行……

  昨天拿回來的冬菇只曬了一天不夠干,還不到賣的時候。

  那還有什么事,是需要她到鎮上去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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