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平凡之路》
第328章 《平凡之路》
既然節目組有規定。
而方華也不想放棄比賽。
所以后天必須就得回到晉州了。
采巖自然是知道方華不回去不行。
也沒有說挽留的話。
丁亞紅端來了熬好的排骨湯。
純天然的排骨湯,根本無需放太多的佐料。
乳白色的湯汁飄散出一股肉的清香。
方華還是比較喜歡喝這種原味排骨湯。
丁亞紅在湯內放了香菇,兩者味道中和,體現出一個鮮,一個香字。
丁亞紅可是丁龐德的閨女。
做菜的手藝自然是美的說。
直播間的觀眾看到丁亞紅做的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不由的感嘆,“論有個會做菜的媳婦的重要性。”
“是啊!女人會做菜是男人和孩子的福氣啊!”
“我家那口子出了會做煎雞蛋之外,還會做西紅柿雞蛋,雞蛋面,煮雞蛋,辣椒雞蛋……他妹的簡直跟雞蛋杠上了。”
“我女朋友什么都不會做,嗚嗚!可悲如我。”
“她會吃就行了。”
“你這里說的吃,是正經的吃嗎?”
方華接過丁亞紅遞來的排骨湯,喝了一口,不由的贊嘆,“嗯~~好喝好喝!”
“在你這位大廚面前,我是獻丑了。”丁亞紅分別給每個人都盛了一碗。
方華道:“不不不,阿姨,我也就會做那幾道拿手的菜,這排骨湯燉出來可沒你這個味好。”
“哥,你什么時候還能再回來啊!”采子安真的很不舍得讓方華走。
方華來M國的這幾天。
也是采子安最難忘的幾天,這幾天發生的事情都太“刺激”了,太爽快了。
從最開始帶方華去騎馬,又去俱樂部打槍,一次一次的驚喜讓采子安大感痛快。
尤其是今天。
方華竟然把昏迷五年的植物人給救活了。
若不是親眼看到采子安都不敢相信。
簡直太神奇了。
此時的方華在他心中絕對的無所不能,佩服的五體投地。
恨不得方華馬上和采薇結婚,做實他姐夫的名頭。
同時也打定主意,以后要替方華把關,一定把所有接近他姐,那些圖謀不軌的男人給轟跑。
方華這個姐夫他認定了。
其他人都靠邊站。
吃完飯。
爺爺和奶奶去外面散步。
這是一個好習慣。
每天他們吃完飯就去外面走走,有助于笑話食物。
老年人都注重自己的身體。
他們想的是,自己身體好,能吃能走,不給孩子們添麻煩就行了。
很多老人都是覺得自己幫不了孩子,那就盡量的不要麻煩孩子。
這次采薇是不回國的,他要在M國再住上一個多月,養身體是一方面,采巖想讓采薇著手一下公司的業務,他們兩人開了好幾家公司,確實有些忙不過來了。
采薇也不想整天呆在家里吃喝,也想為家里做點貢獻,展現自己的價值。
對此,方華很支持采薇。
對于年輕人來說時間還早。
方華和采子安和采薇三人在客廳玩起了斗地主。
他們玩斗地主不打緊,直播間的觀眾可是都給急壞了。
操控無人機的董月為了好玩,控制著無人機把三個人的牌分別拍一下。
這樣以來,直播間的觀眾就是上帝視角了。
他們縱觀全局。
“方華,你別出對子,出三代一,你出對子,小舅子對2,直接就走完了啊!”
“你出J干什么啊!頂2啊!頂2!”
“完了完了,薇薇,這把你不該叫地主的,你弟弟那牌特別整。”
“這把無力回天,神仙來了也沒用,認輸吧!”
“方華,聽我的,底下三張牌絕對有10,叫地主。”
“你啥牌你不知道啊!你還叫地主,挨炸吧你。”
“我去,華哥你小舅子想整你啊!他拿大王三個二,他不叫地主。”
方華三人斗地主,倒是沒多亂。
直播間的觀眾可就是吵翻天了。
玩到晚上九點。
三人就不玩了。
各自去沖了一個涼水澡回方便睡覺去了。
方華關了燈,直播間一片漆黑。
大家也沒什么看的了,紛紛離開了直播間。
方華很快就進入了夢想。
這一晚沒有做夢。
第二天睜開眼。
天色已經大亮了。
美美的睡這一覺,精神特別好。
方華洗漱完后,把采子安從床上薅了下來。
采子安昨晚又玩游戲到半夜,他玩了一款國際版游戲,在游戲中都結婚了,總是半夜跟他的“媳婦”一塊玩,陷入了虛擬的愛情之中。
所以早晨起來他頂著兩個黑眼圈,哈欠連連。
方華今天要去見一個人。
一個并不熟悉,卻又覺得十分熟悉的人。
方華帶著采子安來到了約定地點。
遠遠的就看到了拿到身影。
發皺的襯衣,破了洞的褲子,好久沒洗的長發,抱著一把有些褪色的吉他,典型的流浪漢形象。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睛特別的明亮,像是不染世俗之事,一片凈土在其中。
他又在街頭歌唱。
依然還是那天見到他的那個地方。
只是這次不同的是。
他的面前站了好多的聽眾。
他專注的演唱著。
并不是大明星那種,站在舞臺上天下唯我獨尊的霸道氣質。
他微微攏腰,輕輕撥弄著吉他,低聲的清唱著。
現場的觀眾聽得入神。
“謎一樣的沉默著的”
“故事你真的在聽嗎”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
“也穿過人山人海”
“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
“轉眼都飄散如煙”
“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他輕輕的唱著,觀眾安靜的聽著。
動聽的旋律吸引著路人。
來傾聽者越來越多。
覺得好聽的人,忍不住的在他的面前,扔些錢幣。
那位臉上布滿滄桑的大叔,頭上戴著一頂帽子,遮蓋不住已經好久沒剪,已經垂在肩上的頭發。
他陶醉在自己的歌聲之中。
不管有沒有人聽,哪怕是唱給自己,他都無比的專注。
人群中很安靜。
就連小孩也停止了嬉鬧,仿佛他們也能聽懂歌聲中的故事一般。
滄桑大叔面前的空地上,還是保持好習慣的寫好了歌詞,很多人都不認為中文,他也沒有標注出英文的意思。
但,即便是不知道唱的什么意思。
好聽的旋律卻是讓人停下了腳步。
一種濃郁的滄桑感,迎面撲來。
仿佛歌者經歷過很多很多。
現場自然有懂中文的。
看著歌詞不由的驚嘆,歌詞太贊了太贊了。
像是歌者的人生縮寫,每一句歌詞都折射出他曾走過的路和心靈感悟,生性內斂的他陷入無邊的沉寂、困惑與掙扎,今天終于走出迷途,收獲光明,懂得只有平凡才是最真實的……
音樂無國界。
很多人根本不需要看歌詞。
那能引發靈魂共鳴的旋律,讓人癡迷。
就跟華國人也會喜歡英文的歌曲,即便是不知道唱的什么意思,但也從能歌聲中聽得出那種傳遞的信息,或悲傷,或歡樂,或憂愁,或歌頌……
歌名也完全詮釋了一切《平凡之路》
是啊!人最終都是要歸于平凡
“我曾經毀了我的一切”
“只想永遠地離開”
“我曾經墮入無邊黑暗”
“想掙扎無法自拔”
“我曾經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
“絕望著也渴望著”
“也哭也笑平凡著……”
副歌部分完全展現出了一種高昂的精神。
一種曾輸過,現在卻無比明澈,一種領悟新人生的快感。
外國人很多人不懂歌詞,但是方華直播間的觀眾,可都是華國人,他們可是聽得清清楚楚。
音樂聲漸漸的平息了下來。
像是多情的雨停了。
“這是什么歌?”
“太好聽了吧!這歌詞牛逼。”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轉眼都飄散如煙”
“這歌詞太頂了。”
“這個是咱們華國人吧!這么好聽的歌叫什么啊!”
“我去,網上沒有,莫非是這個人的原創?”
“如果原唱的話,要火啊!有誰認識這個人的。”
“不認識這位大叔的人,前幾天一定沒有看華哥的直播吧!這個大叔華哥是認識的啊!”
“對對,就是他剛來M國的第二天,就是在這個地方看到了這位大叔,那天大叔也在唱歌,只是沒人聽他唱,今天一下子這么多人啊!”
“那天為什么沒人聽他唱,這么好聽的歌?”
“他那天唱的并不是這首歌,是其他的歌,所以沒人聽。”
“那這么說,他這首歌應該是剛寫出來的吧!”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首歌一定是那天方華在西餐廳給他的那首歌。”
“什么,這首歌是華哥寫的?你確定?”
“八九不離十。”
“臥槽。”
直播間那些不明白情況的觀眾,聽了這些話后,都是震驚非常。
又是方華寫的歌。
又這么好聽。
這個方華……他到底還隱藏著什么。
這首歌的意境太深了。
讓這個眼神清澈的流浪漢唱這首歌,太合適了。
這個人或許真的就是有故事的。
“華哥!我是一名酒吧駐唱歌手,你能不能給我寫一首歌啊!我也想改變一下我的人生。”
“方華,你還寫了什么經典的歌,全都亮出來吧!我承受的住。”
“目測這歌要火。”
圍著聽歌的幾十人,還要滄桑大叔再唱一遍。
大叔卻是收起了吉他,“抱歉了,今天補償了,我的朋友來了。”
地上的小盆里面放滿了錢幣,。
滄桑大叔端著小盆,有禮貌的沖周圍的人鞠了一躬,“謝謝大家捧場,今天中午我會有一頓豐盛的午餐了。”
大叔背上吉他就他離去。
這時,一個西裝革履的男子,阻攔住他,“你好,我是娛樂公司的星探,我覺得你非常有潛力,公司可以包裝你成為明星,你有那方面的意愿嗎?”
男子帶著一副眼鏡,看起來特別斯文,他說的是中文,雖然有些生硬,但可以聽得懂。
滄桑大叔略帶憨厚的撓了撓頭,呵呵一笑道:“當明星就算了,我這樣挺好,謝謝你。”
說完饒開那人就要走。
“這是我的名牌,如果有這方面的意愿,可以隨時聯系我。”男子又道:“你的歌聲真的很好聽。”
滄桑大叔禮貌的接過了名片,這是對人最起碼的尊重。
他不瘋癲也不傻,只是心在流浪……
滄桑大叔背著吉他來到方華面前,胡子拉碴的他,咧嘴一笑,可以看見他兩排潔白的牙齒,“今天賺了很多錢,中午好好請你。”
方華點頭道:“早餐我就吃了一小點,就等你請我吃飯了。”
采子安連忙問了一句,“大叔,你剛才唱的那首歌,是華哥給你寫的那首嗎?”
采子安上次只知道方華給滄桑大叔寫了歌,真不知道是什么歌。
剛才聽了那首歌,真的是驚為天人。
歌曲表達的意思,太令人引起共鳴了。
聽了那一遍真的是意猶未盡。
滄桑大叔點頭,“寫的可不是一首。”
方華說道:“車上聊吧!有些熱了。”
早上有些陰沉的天氣,此時徹底放晴了,陽光很辣。
三人上了采子安的車。
方華和滄桑大叔坐在后座。
滄桑大叔的衣服洗得泛白,褲子也破了大洞,但其實很干凈,沒有絲毫的塵土不說,還有一股皂香味。
他的頭發很亂,但并不是長時間不洗造成的,而是洗完后沒有梳理。
他的手指又細又長,看起來很白很滑。
他最愛護的估計就是他那雙手了,看著竟然有種很漂亮的感覺。
“方華,你做到了。”滄桑大叔面對方華時,心情很舒暢,臉上不由自主的勾起笑容。
方華淡淡一笑,沒有說話。
滄桑大叔又道:“音樂無國界啊!確實如此,這首歌看的出他們都很喜歡,在M國的街頭唱中文歌一樣受歡迎的嘛!”
方華道:“叔,是你唱的好,適合這首歌。”
方華也不知為何看到這個人就有一股特別親切的感覺,喊一聲叔,毫無違和感。
“你這歌誰唱都好聽,歌詞旋律都太好了。”滄桑大叔道:“我也寫過歌,跟你這首一比,簡直了……”
“大叔,那你聽過我哥寫的另外幾首歌嗎,每一首都是經典啊!”采子安接了一句。
“即便是我不聽,也能想象到,其他的歌曲也會很好聽。”滄桑大叔道。
汽車很快開到了一家西餐廳門口。
這家餐廳就是方華和滄桑大叔上次見面的餐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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