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凌云歸來(下)
凌云出來后自然是先給萬向輝打電話。
萬向輝接到凌云的電話后,也同意凌云的想法,這事兒還是私下解決比較好,鬧得人盡皆知,雖說是懲治了犯罪分子,但是凌云丟人卻丟大發(fā)了。
萬向輝一邊迅速派早已在廣陵的心腹手下去凌云約定的地方接人,一邊爽快地給去拿錢的人販子團伙的人付錢了。
萬向輝按凌云的吩咐,對來拿錢的人說,把凌云的女人送回來,再給他們20萬。
拿錢的人輕而易舉100萬到手,喜得是眉開眼笑,賭咒發(fā)誓說絕不會讓人動那女孩半根寒毛,一定會完璧無損地把那女孩給送過來。
凌云到家后只和校長還有李佩瑩等幾個人大致說了一下這幾天的遭遇,這些都是絕對信得過的,絕不會外傳的。
父母那邊打了個電話,撒了謊說是有急事出去了幾天,手機壞了聯(lián)系不上引起了誤會。
李佩瑩再一次被派去安撫焦躁得要揍凌云的凌國健夫婦。
另一邊凌云親自去警察局捐贈了一筆辦案經(jīng)費后,說自己前幾天只是和朋友一起貪玩,忘了給家人報平安。要求警察局撤案。
警察局心知肚明的情況下順勢撤案了,凌云被砸壞玻璃的車也還了回來。
對那伙人販子,凌云自然是不肯放過的。他和萬向輝商議下一步如何動作,一定要把胸中的這口惡氣出掉。
萬向輝又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說凌云的那個女孩兒已經(jīng)被帶過來了,問萬向輝如何交易。
萬向輝有意將送人的人販子扣押下來,慢慢拷問。
凌云不愿意打草驚蛇,他要的是將這幫人一網(wǎng)打盡,他讓萬向輝先把女孩帶回來,把送人的人販子放回去麻痹那伙人販子。
凌云打算先看看能不能從女孩身上打開突破口。
女孩倒是順利被接回來,可是不管如果威逼利誘女孩都是一問三不知。
女孩自稱老家是大別山深處一個小村莊的,父母在外面打工多年沒有回來過,五年前爺爺死了,女孩被親叔叔賣給了這伙人販子。
剛開始的時候女孩被用來干粗苯雜活伺候人,兩年前那個胖女人也就是團伙里人稱的“花姐”,見女孩模樣出脫,準(zhǔn)備養(yǎng)得細(xì)皮嫩肉一點好賣個大價錢。
女孩這才從繁重的勞動中解脫出來,不過也只是每天都關(guān)在房間里不許出門。
女孩連身在廣陵還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她從來沒有逛過街過,不論是在老家的山村還是在人販子的手中。
從女孩身上打開突破口的希望破滅,如何安置女孩就成了大問題。
如果就這么讓她一走了之,她除了再次落入歹人之手之外唯一的可能就是餓死在街頭。
女孩一點社會經(jīng)驗都不沒有,她甚至說不清城市應(yīng)該是個什么模樣。
好歹也曾有過肌膚之前,凌云自然不能看著女孩落個沒下場,只好吩咐將女孩交給李佩瑩,讓李佩瑩先想辦法把女孩給安頓下來................
凌云的安全問題也成了當(dāng)務(wù)之急要解決的事情。凌云倒不覺得這是什么亟需解決的大事,自己這次著了別人的道,主要還是自己作的。以后只要注意不單獨外出就行。
萬向輝把劉曉凱的事情說了說。劉曉凱雖說現(xiàn)在已經(jīng)洗脫嫌疑,不過他也不適合再給凌云當(dāng)司機了。
劉曉凱這次被折磨得不輕,萬向輝怕他會心懷怨恨,埋下禍根。
凌云聽后倒是挺替劉曉凱可惜的,這小伙子還算是個可造之材,自己也有意栽培一下的。
誰知道跟了自己還沒幾天就碰上了這種倒霉事,半點光沒沾到,卻是遭受一場無妄之災(zāi)。
凌云讓萬向輝把劉曉凱找來,準(zhǔn)備安撫他一頓,再找個由頭給他一筆錢。
不過凌云也覺得劉曉凱不適合給自己當(dāng)司機了,經(jīng)歷了這件事后,凌云也知道小心無大錯,自己現(xiàn)在身份不是一個普通的高中生了,凡事多留個心眼才是上策。
劉曉凱被萬向輝帶來后,見到凌云趕緊雙膝跪倒,未語淚先流。
凌云以為他要喊冤申屈,趕緊起身去扶他起來。
出乎凌云意料的是,劉曉凱一句叫屈的話也沒有。他說他只是自責(zé),他身為凌老板的司機,有責(zé)任保護凌老板出行的安全。
他的疏忽大意導(dǎo)致凌老板安全保護出了漏洞,好在凌老板吉人自有天相,沒出事。
要是凌老板真的出了什么事,就算是把他活剮了也償還不了萬一的罪責(zé)。
至于在萬向輝手中吃的那點苦頭,劉曉凱說他皮厚肉糙,養(yǎng)幾天就好了。再說萬老板也是擔(dān)心凌老板的安全,他理解萬老板的做法。
他還坦言說,如果換著是他,他可能會做得比萬老板更狠!
至于凌云提出給他一筆錢讓他做個小生意劉曉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他說第一他不是做生意的料,凌老板給他錢的話早晚也是會被虧光,他心領(lǐng)凌老板的好意就行了。
再一個這次他本來就是有錯,又沒有為凌老板的事出過一點力,絕不敢無功受賞。
凌云聽完劉曉凱的話陷入了沉思。
這個劉曉凱,雖說文化水平不咋樣,難得說話不光是能讓人聽得舒服,還能井井有條,有理有據(jù),有這份說話的本事將來就注定能有個出頭之日。
凌云思考良久,問劉曉凱愿不愿意替自己干件大事。
劉曉凱自然是滿心歡喜,也不問凌云要他去干什么,只說不管是干什么,絕不推辭。
凌云讓劉曉凱獨自一人去廣陵,想辦法在當(dāng)?shù)匮杆倭⒆∧_跟。表面是重操舊業(yè),當(dāng)個街頭的小痞子,私下里替自己摸清一個以一個叫“花姐”的女人為頭目的人販子團伙。
凌云把這個人販子團伙的情況簡單說了一下,至于那家夜排檔,凌云早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了。只能等下次去廣陵的時候再說。
希望到時候那家夜排檔還在吧!
凌云讓劉曉凱去廣陵先站穩(wěn)腳跟,不用急著打探人販子團伙的消息,免得打草驚蛇。等過段時間劉曉凱在廣陵混出點名氣,人販子團伙的警惕性下降之后再徐徐圖之。
至于花費,凌云讓劉曉凱直接和李佩瑩聯(lián)系,每月估算個大概,月初的時候直接讓李佩瑩給他打過去。
劉曉凱自然又是一番千恩萬謝,他說絕不會辜負(fù)凌老板的一片好意,一定會替凌老板把這件事干得漂漂亮亮。
最后萬向輝問凌云那輛車怎么辦,萬向輝不提還好,一提凌云就是一肚子的無名火。
上次那輛大奔剛買回來就被李佩瑩給撞掉了,這次更好,剛買回來就讓自己遭了個大罪,連玻璃都被人砸了。
凌云覺得自己應(yīng)該是和奔馳這個品牌八字不合,開這車八成是沒有好事。凌云讓萬向輝自己看著把這車給處理掉,是賣是砸隨意,反正自己是不要了。
不光這輛車不要了,以后也不許再給自己買奔馳車了,哪怕買個國產(chǎn)的夏利都比買奔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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