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染血木棒
時11分,寧東分局接報警稱:電谷工業園北門有人持刀傷人,一人滿身是血。
寧東分局迅速調度電谷所、電東站趕赴現場處置,發現嫌疑人已逃跑,被害人經120確認已無生命體征。
寧東分局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大案快反機制,局長孟勤赴一線研究案情,指導案件偵辦。
岳劍奉命帶隊指導命案偵破。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平農經詢問報警人得知:當日下午分,死者陳天翔(男,31歲,南山人,寧州晴閣人事中介)被人持刀從電谷工業園北門附近車牌號為寧AF2D18的白色小汽車旁,一路追砍至電新六路與靈鶴嶺一路路口處倒地,后失血過多死亡。
孫澤報告:“經現場勘查,發現車內有潑灑酒精痕跡及三桶未開封酒精,每壺5升。”
孟寬匯報道:“據目擊者反映,嫌疑人著黑色外套且前額謝頂。”
由于嫌疑人逃竄不知去向,且身份不明,專班從死者關系人著手工作。
通過比對、數據排查,發現一名叫“陶太林”的可疑關系人曾在案發時段出現在案發現場。
岳劍道:“立即調取現場二級、三級視頻監控!”
很快,平農匯報:“我們發現案發前有一前額謝頂黑衣男子,乘車到電谷北門,與死者碰面后一同進入死者車中,其活動軌跡與摸排軌跡相吻合。”
“綜合判斷,該黑衣男子陶太林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情報、視偵手段進一步追蹤排查,發現嫌疑人陶太林在案發后竄至黃坡區活動。
“各小組立即前往黃坡進行抓捕!”
分,岳劍帶領平農等刑警在黃坡區自由街一小旅館將嫌疑人陶太林抓獲。
現場從陶太林隨身攜帶背包中發現作案所用剔骨刀一把,長約30公分。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經連夜審查,陶太林對其殺害陳天翔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你與陳天翔是什么關系?怎么認識的?”
“今年元月份,我通過陳天翔中介介紹進入卓悅電子公司打工,后因勞務結算與陳天翔產生矛盾。”
“在我討要被克扣工資過程中,晴閣人力中介和陳天翔態度惡劣,多方推諉。”
“在我多次討要之后,晴閣人力中介和陳天翔仍沒有按照協議發給我應得的工錢。”
“我感覺被人玩弄,遂產生殺陳天翔的極端想法。”
“你怎樣預謀作案?”
“3月12日,我通過網絡購買了四桶5升裝的大桶酒精、一個無線便攜式洗車噴槍、一把剔骨刀和一個登山包,并用自己微信小號冒充應聘人員添加了陳天翔的微信與其聯系。”
“接著講?”
“3月15日,我從卓悅電子公司離職。”
“4月18日,我在將所掙工資揮霍一空后,決定正式實施殺人計劃。”
“什么樣計劃?”
“我通過微信小號以應聘的名義聯系陳天翔,與他約好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具體怎么作案?”
“4月分,我攜帶作案工具從夢緣情侶酒店(電谷店)出發乘坐網約車來到案發現場。”
“在與陳天翔碰面后,我跟隨陳天翔坐進車牌號為寧AF2D18的白色小汽車內。”
“在陳天翔發動汽車后,我便向他潑灑酒精,并手持剔骨刀朝他上身刺去。”
“他在奪刀失敗后,停車向外逃跑,我便持刀追趕。”
“后來情況怎樣?”
“在追了一兩百米距離后,我追上陳天翔并對他連捅數刀,最終導致陳天翔失血過多死亡。”
“怎么逃跑?”
“作案后,我搭乘網約車前往黃坡,準備找個小旅社住宿一晚后,預謀第二日殺害卓悅公司其他工作人員。
……
“叮!宿主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4月26日上午8時40分,寧南局接到報警:一男子在虎嶺鎮盛垴村被人打傷倒地。
虎嶺所迅速出警,發現傷者傷勢嚴重,昏迷不醒,隨立即撥打并協助“120”將傷者送至寧州第一人民醫院搶救,并及時將該情況上報分局。
得知該情況后,寧南分局將此傷害案件等同于命案,第一時間啟動命案偵破機制。
寧南局長張彬立即帶領刑偵大隊大隊長、虎嶺所所長、分管副所長趕赴案發現場,組織專班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岳劍奉寧州市局曹松副局長命令帶隊指導專案偵破。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刑偵支隊和大隊技術力量對現場進行了細致勘查,及時提取了現場傷者血跡等相關證據。
孫澤匯報道:“經初步走訪,傷者盛德松(男,51歲)系虎嶺鎮村盛垴村民,顱內血腫,隨時存在生命危險。”
平農匯報道:“犯罪嫌疑人頭戴草帽,作案后騎自行車逃逸,作案動機及嫌疑人詳細特征不明。”
岳劍點頭道:“做好細致研判,‘地毯式‘摸排鎖定犯罪嫌疑人。”
專班對類似案件積極上網查詢串并,發現4月6日,該村一女童被一名帶帽男子無故毆打。
因女童年齡較小,無法準確描述該男子特征及事情經過,經多方調查案件無進展。
岳劍綜合判斷道:“‘帶帽‘的特征與‘無故作案‘的特點,該帶帽男子很可能就是毆打受害人盛德松的作案兇手!”
平農和孫澤等人都表示贊同。
肖光明點頭,道:“建議馬上對該男子住處進行搜查!”
隨后,岳劍帶領專班民警在戴帽男子的居住地成功查獲作案兇器一只染血木棒以及草帽、口罩、自行車等物。
到案后,嫌疑人李江明除交待本人基本情況外,其對作案動機、作案經過等只字不提。
“各組按分工搜集相關證據,制訂新審訊計劃,再行突審!”
“是!”
“孟寬,交給你一個任務,尋找目擊證人,進行詳細辨認!不明白地方多請教平農!”
“是,謝岳隊信任,我保證圓滿完成任務!”
面對“零口供”的困難,岳劍等專班民警沒有氣餒,一方面迅速提取木棒上的血跡,與現場提取的傷者血跡一并連夜送至市局鑒定。
另一方面,根據現場目擊證人盛志雄提供的線索,積極擴大走訪范圍,陸續成功找到另外三名現場目擊證人。
用多名證人的筆錄鐵證,進一步固定、完善該案的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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