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1章 以后禁止捕撈
海軍捕撈鯨,當然不會是什么難事。
北方執政府,所轄地到處都是冰塊。
尋找冰塊,把鯨的肉冰鎮起來,也不是難事。
沒用多久,第一批鯨肉送到大梁皇城。
皇宮大內,內務府收下鯨肉。
孟昶領著幾位皇妃,親自過去觀看。
他問羅玉翔:“這些就是陳漢賓送來的鯨肉?”
“正是。”羅玉翔回道:“北方執政府可是耗費了不少工夫,才捕撈上來。據說這種動物,體型巨大,有些甚至比得上一艘小型戰艦。”
“傳旨給陳漢賓,從今往后禁止捕撈。”孟昶說道:“不僅北方禁止,只要是大梁的海域,任何地方都禁止。”
“禁止捕撈?”羅玉翔詫異的問:“陛下為什么……”
“世上能有多少鯨?”孟昶說道:“捕撈之風一旦打開,各地都向他們效仿。用不了幾年,大海之中就再也不會有鯨的存在。另外,旨意還得指向其他野生動物。大梁民間,禁止擁有武器。任何人禁止捕獵野生動物,包括野兔在內。普通人,能夠捕捉的,只有老鼠。野生動物分配,又朝廷專門成立官府加以捕獵,然后在拿到市集販賣。民眾想吃野味,并不是吃不著,只是不允許他們自己捕捉罷了。”
“漁民怎么辦?”羅玉翔問道:“海邊可是有不少漁民,指望捕撈海產過活。”
“養殖。”孟昶想都沒想:“從捕撈轉為養殖。所有海邊漁民,都可以得到朝廷分派的一片海域,用來養殖他們賴以為生的海產。”
要不是陳漢賓派人送來鯨肉,孟昶還真想不到這些。
他想到曾經生活過的時代,很多生物因為人們的大肆捕殺,最終消亡。
與其等到那時候,還不如從開始就禁絕。
朝廷以雷霆手段管理,在某種動物數量超出可承受范圍的情況下,再組織捕殺隊獵捕。
以這樣的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物種消失速度減緩。
畢竟很多物種的消失,并不是自然法則的選擇,而是人參與到其中。
譬如大象、犀牛。
為了象牙和犀牛角,即使朝廷管束嚴格,也會有一些人選擇鋌而走險。
“老奴這就去安排。”羅玉翔應了。
“還有。”羅玉翔剛應下,孟昶又補充了一句:“但凡不是從朝廷的機構購買野生動物以及它們身上任何部位,哪怕只是一根毛發。罪責都與偷獵同等。”
所以想到這一出,孟昶是考慮到,沒有買賣就沒人再鋌而走險。
之所以有人鋌而走險,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們獵捕野生動物之后,不愁找到買家。
買家只是拿錢買東西,按照道理來說,罪過不會那么重,甚至不會被追責。
正是有這些原因存在,買方市場一直都會繁榮下去。
有著繁榮的買方市場,還能沒有賣方?
連購買都能獲罪,很多手里有閑錢的人,就要考慮,他們值不值得為了獵奇,而給自己招來牢獄之災甚至殺身之禍。
買方顧慮多了,賣方找不到市場,當然也就不會再去冒險。
畢竟冒險沒有任何意義,換取不到他們希望獲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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