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六章 分贓不均
李巖發(fā)現(xiàn),原來陸洧川和狄家二公子本來定了同一天離開錦州的日子。
雖然陸洧川沒有和狄家的二公子在一起,但同一天離開了,這有點危險。李巖不想打擾狄家。
因此,在陸洧川臨走前,李巖讓人給陸洧川送了一封信,希望他第二天能去錦州府衙。
陸家在錦州做生意,所以陸洧川不會拒絕給府尹面子。
李巖去找陸洧川主要是為了錯開時間,讓狄家二公子離開錦州。
這樣,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就不會被牽絆了。
陸洧川去了李巖那里。李巖撿了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他借口說希望狄家能給錦州人民出一份力,就告訴了陸洧川。在過去的兩年里,收成不好。作為地方主管官員,他想在城里開粥廠來幫助災民,并讓陸洧川捐出一些銀子。
當然,陸洧川沒有料到李巖的用意。他還付了五百兩銀子,這是很慷慨的。
當然,李巖怎么能用五百兩銀子做粥廠呢?當然,這一切都在他自己的口袋里。
陸洧川離開錦州后不久,就被提前接到他的通知的阿卜杜抓住了。
那個年輕的黃公子也很不幸。他死是因為他和陸洧川一起去的。
當然,黃公子很冤枉。李巖并不在意。為了賺錢,他和阿卜杜搶了多少輛商隊?能站在高處的,都是踩在別人的尸體上。
他沒打算放陸洧川走,更別說黃公子了,比陸洧川更無勢力呢?
然而,既然所有的人都被綁在了一起,李巖不能白白浪費這個機會,所以他也讓人假裝成土匪并給黃公子的店鋪發(fā)了勒索信。
店老板是喬氏的父親。他的女兒和女婿被綁架了。自然,他們會盡最大努力去營救他們。
喬掌柜求爺爺告奶奶去籌錢,賣了一家店。最后,他籌了兩千兩,幾乎傾家蕩產(chǎn)。
當然,這二千兩是送到了李巖這里。人是不可能放的。李巖收到銀子后,給阿卜杜寫了一封信,殺死了黃公子。
所得的二千兩銀子,自然要和阿卜杜平分了。
這讓李巖很不舒服。
他就打發(fā)狼群去打劫商隊,把他們殺了,商隊所有的財物都裝進了他的口袋。
那些貨值很多銀子,更不用說那些被狼咬死的人身上帶的銀子了!
以上財產(chǎn)均為阿卜杜所有,不會與李巖共享。然而,李巖敲詐的贖金將與阿卜杜平分。
雖然李巖和阿卜杜里應該配合打劫商隊,但阿卜杜似乎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如果李巖不那么努力地在城里找資料,他哪里能找到這么多肥羊吃呢?
更重要的是,李巖把他的頭掛在他的腰帶上。任何時候都可能發(fā)生一些事情。
他是錦州的主管官員。如果他與阿卜杜做這件事,并被其他人知道,他一定不能再是一個官員!
丟官罷職是輕的,弄不好,整個家族會被斬首的!
因此,李巖覺得自己在這件事上不能有任何損失!
他必須得到比現(xiàn)在更多的東西!
于是,這一次,他向陸家索要一萬兩銀子,作為寄給陸家的訛詐信!
一萬兩銀子不是一個小數(shù)目。然而,他知道陸家的生意非常大。在錦州,只有一兩個,黃家買不起,但陸家絕對買得起!。
陸家的人把銀子送來時,李巖把八千兩的銀子裝進口袋,只給了阿卜杜兩千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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