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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番外四 原慶云的presentation


  我姓包,名字叫紜,說實話,我很討厭自己的名字。

  慶云是我后來自己給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現在的化名,這個名字沒什么意思,也是隨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討厭,比如說絕大部分女人。從我有記憶開始,她們見了我只會發癡傻笑流哈喇子,還想動手動腳,捏捏我的臉什么的,真叫人煩。到我稍微大一點,女人們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來,動不動就掩袖臉紅之類的,再暗地里給我飛個媚眼,送個秋波。一個人天天看著這些,當然會膩味得不能再膩味。我最開始小時候還對女人的身體有點好奇,所以,當十三歲時我的丫環主動勾搭我時,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經驗。這種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續了一年左右,等李尚書家二小姐的肚子據說被我弄大了,這個比我大四歲,主動叫丫鬟來給我送信夜半幽會的婆娘非要賴著嫁給我時,我對女人的厭惡到了頂點,從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條路。

  蘭倌是我的第一個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幫平時總跟我混在一起的紈绔子弟把他招來,找點樂子。

  我當時也不是不詫異,在國安伯劉家的畫舫上,一堆男人輪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凈凈,皮膚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關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這種生意,彼時小蘭老板也算剛剛大紅,堂會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卻要這樣被狠命糟蹋。也難怪,這些權貴子弟哪個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溫順,被那樣折騰,實在痛極了才忍不住輕輕□□兩聲,因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頭對上我的眼睛。他眼中與其說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說是茫然的平靜,好像什么食草動物。他的眼睛很黑,不過黑得很溫潤,有點水汽氤氳,就顯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歡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靜地看,有人邀請也不加入,后來其余人都玩夠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來。抱到我房里弄干凈。

  第一次嘗到男人的滋味,說實話,男人的味道確實比起女人別有風味,難怪有幾個特別沉迷此道。

  我沒怎么折騰他,蘭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許多年都一直認為我是一個溫柔的好人,這當然是個天大的誤會。

  因為這一次,我覺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蘭倌雖然喜歡仰慕地盯著我,他的眼神卻沒有那些女人叫我討厭的東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蘭倌包了下來,不讓他再唱戲,因為我的因素,他當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種臟活。

  不過,蘭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爭風吃醋,結果鬧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頭子本來就討厭我,嫌我長得漂亮,嫌我斗雞走馬,嫌我不如兩個哥哥,嫌我不讀書不練武。其實,我倒不是很喜歡斗雞走馬,也不喜歡那些狐朋狗友,可是無聊的感覺是會讓人發瘋的,一閑下來會想些玄之又玄的事情,比如我究竟為了什么要活在這世上之類的問題,所以,即使事后覺得沒意思,只要當時有點樂子的事我都會做。

  至于說讀書,我不喜歡經書,也不喜歡八股文,可是我爹的兵書我也沒少看。而練武呢,就是冤枉我了。哥哥們像我這么大時武功還不如我呢,我雖然不大勤快,武功還是練得挺好的,之所以被我爹嫌棄,就牽涉到除了我爹之外我最討厭的一個人:姚錦梓。

  那個臭小孩實在是討厭極了,我第一次見到他時我十一歲,他六歲,他爹跟我爹交情很好,兩家常有來往。

  說實話,我以前都沒想過一個六歲的小孩能驕傲成這樣,還老是安安靜靜的,不大搭理人,他爹叫他演練武功,他就走到廳中間,抱拳說“是”,既不露怯,也不興奮,一點都不像六歲的小孩,一點都不可愛。

  從那時候起,我就決定要一直討厭他。這個家伙憑什么這么驕傲?要說長相,雖然他也不錯,我可比他美得多了,要說武功……他是比我強,可那是因為我不怎么練,他天天像變了態一樣苦練,這樣做是為了討大人歡心嗎?是為了讓所有人都眾心拱月圍著他,仰視他嗎?

  我判斷:姚錦梓是個庸俗而淺薄的人。

  道不同不相與謀。

  我家老頭子極喜歡他,恨不得是自己兒子,對我也就越發看不順眼,我覺得,其實從本質上,他們兩人很相像。

  蘭倌的事情爆發后,我家老頭子對我的厭惡和不滿也來了次總爆發,他一直不想讓我在眼前待著,終極原因大概是因為我長得最像我那個在我一歲時莫名其妙失蹤的娘。

  老頭子終于決定把我丟到西域去。

  臨行前,我把蘭倌送給了梁王。

  梁王比我大整整十歲,和我同一天生,是個很奇怪的人,我從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為什么肯和我這樣的小孩子走得近。說來有趣,我雖然并不喜歡這個人,和他相處卻很舒服,他可能也是同樣的感覺。

  也有可能,是因為我們都是不大被承認的那種人,和我爹,和姚家小子不同。

  梁王不見得是好人,但是至少他不會虐待蘭倌,也不喜歡男風。

  我師父是另一個變態,他和我爹早年是很好的朋友,卻因為自己喜歡的女人嫁到了西域小國,他就跟了來,又從來不去見她,自己躲在雪山上做情圣狀自我陶醉。

  這種黏黏乎乎的行為我最看不上,喜歡一個人為什么不說?不行的話就搶過來好了,如果不想搶,就忘掉她,天下女人這么多,又不是沒了她就活不下去。

  實在說呢,我挺喜歡西域,這里的人比中原直率得多,女孩子頂多會紅著臉跑過來直接對我說喜歡我,卻不會尤抱琵琶,惺惺作態。雪山的空氣很干凈,因為沒事可做,我的武功進步倒是挺快。

  不過,真他媽寂寞!

  這種日子我過了八年。直到有一天,消息才傳到西域:我家被滿門抄斬了。西域偏僻,消息傳得慢,我知道時已經是出事的一年多之后了。

  說真的,直到現在,我都不相信,我沒有親眼看見他們的死亡和下葬,便總覺得他們其實仍然不過是在一個遙遠的地方,遠遠離開我生活著。

  那個我討厭的男人,我一直以為他是永遠不會死,不會老,不會倒下,不會敗,不可逾越。如果連他也就這樣死了,人的生命究竟是脆弱成怎樣的存在呢?

  于是,好罷,我收拾東西,告別師父,踏上復仇的歸程。

  人生如此無聊,有仇可報也是好事啊。

  如今,回中原已經快一年,蘭倌回來了我身邊,這個孩子就像狗一樣忠忱。

  梁王是唯一知道我回來的人,從孩子到男人,我的面貌變化很大,沒有人認得我了。

  他主動提出要幫我,我知道他的心思,他和我終究也不是一路人,其實,有些東西值得這么去爭取嗎?就算拿到手又怎樣呢?他想證明什么呢?

  不過,我還是接受他幫忙,適當時也給他幫把手。

  對了,最近兩年覺得不但女人討厭,男人也很惡心,他們見到我時露出的眼神也很花癡,倒是我的仇人很有意思,他見到我從來都不屑一顧,據說他還是個好男色的人呢。

  他也很美,很不像男人,但又和蘭倌不同,有時候我覺得他很嫵媚,有時候又很剛烈,大多數時候是很有趣,我一看到他就興奮,從小到大還沒有這么想得到一樣東西呢,看來復仇真的是好玩的事情。

  唯一可惜的是,他好像喜歡上姚家小子了,呵,就連像他這樣的人,也還是更喜歡姚錦梓那樣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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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他的性格,我用了很現代的話,別說我無厘頭哦。

  繼續點播,番外可以使用各種風格,寫起來很好玩的。

  那個,關于畫我是大外行,可樂你們的圖貼來看看啊,我很期待呢。

  書的封面還沒定用哪個畫者,你們說的我也不知道啊,有鏈接的話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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