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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獵鹿


  這個念頭有些心血來潮,楚城卻不得不盡快付諸行動。


  就像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的:


  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雖然楚城要做的和資本沒什么聯系,但事情一旦成功,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巨大到他只看到好處,卻忽視,或不在乎了潛在的風險。


  鹿,可不像野兔那樣好欺負,說不定誰是爸爸誰是兒子。


  有時候,兩者之間的角色會互相轉變。


  鹿蹄鹿角都是極佳的戰斗武器,而且鹿如果一心逃跑,楚城還拿它沒辦法,因此想要獵殺一頭鹿,很難很難。


  盡管再困難,楚城也相信人定勝天,一定能夠想出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這一夜,楚城失眠了。


  腦海里不斷想出各種辦法,或強攻,或智取,再反復辯證辦法是否可行性,無一例外地被否決了。


  實際上,不是楚城的辦法不好,而是鹿不配合。


  總不至于拿著短刀跑到鹿的面前干架吧?


  如果真是這樣,群鹿會教楚城如何做人,也會讓他知道什么叫殘忍。


  鹿的警惕性很高,而且不會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就算想制作陷阱也很難成功。


  翻來覆去了一夜,楚城也沒能想到一個萬全之策能確保一定會成功。


  一夜未眠,第二天楚城頂了一個黑眼圈,整個人身心疲憊。


  想不出來就先不想了,想要獵鹿也得先找到鹿不是,就算現在想好了,連鹿的影子都沒有也是白搭。


  至于辦法嘛,就在找鹿的途中一邊找一邊想。


  車到山前必有路,總會想到辦法的!


  楚城這樣安慰自己。


  這個營地住了許久,楚城也到了該離開的時候了。


  將鹽、烤好的兔肉和兔皮裝到背包中,楚城手里拿著短刀,帶上黑電一起出發了。


  路上,楚城邊走邊在想,如果自己是鹿,一般會去什么地方。


  身份轉換,假設性原則,不得不說楚城很有想法。


  鹿和人一樣,都離不開衣食住行。


  “衣”上面,鹿有脂肪和厚實的皮毛,完全可以扛住冬天的風雪。


  如此一來地當床天當被,走到哪就可以睡到哪,連帶著“住”也省去了。


  至于“行”,全地形四驅動,百公里只需一把草,甩掉楚城只是一溜煙的功夫,這方面沒有主意可打。


  最后只剩下“食”了,鹿也要吃喝。


  河邊肯定是鹿必去的地方,但問題是河邊的地形對鹿不利,對楚城也不利,讓他沒有可操作的空間。


  如果是吃的話,那就可以好好深入地思考一下了。


  鹿的食量極大,特別現在是冬天來臨之際,鹿每天更需要大量進食儲存脂肪,初步估計每天要吃三五十斤的草料。


  這還只是一頭鹿一天的食量,如果是一群鹿,大地就像被割草機肆虐過一樣,草皮都是光禿禿的。


  如此想來,肥美的草場因該是鹿群的最喜歡的地方。


  剛好附近有一片山坡,上面滿是枯黃帶著點綠的茅草。


  楚城這是打算學一回姜太公釣魚,愿者上鉤啊!


  只要方法得當,什么都能釣。這次是把魚換成了鹿,相對的餌也變成了草……


  現在楚城坐擁這片草場,就等著鹿群送上門來了。


  有了梧桐樹就能引來金鳳凰,同樣貪吃的鹿群怎么可能放過這片肥美的草海,肯定會來這里大吃一番。


  楚城就在這片山坡暫時住了下來,一邊想著對付鹿的辦法,一邊等著鹿群到來。


  沒讓他等多久,三天后楚城的視線中就漸漸出現了一群橘黃色的斑點,在他的眼中不斷放大。


  是鹿群,讓楚城望眼欲穿的鹿群,今天終于出現了,這讓他喜出望外。


  秋風吹過,地上的草像被染了色一樣開始迅速枯黃,隨著風像海浪般上下起伏,勾得所有鹿的心都癢癢的。


  鹿群顯然沒注意到楚城,或者說認為他沒有什么威脅性,并沒有放在心上,它們的注意力全被這片草海吸引住了,小跑著沖了過來。


  剛進入草海,饑餓的鹿群就再也抵抗不住誘惑,頓時四散開來埋頭大吃,偶爾有幾頭作為警戒的鹿一邊嘴里嚼著草,一邊抬頭四處打量,很快又重新低下頭。


  楚城沒有遮遮掩掩,和鹿群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后,就大大方方地從鹿群旁邊經過。


  群鹿只是淡淡地瞥了他幾眼后,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在地上的草上。


  這群鹿數量有二三十只,規模不大不小,里面有好幾只長著角的雄鹿不時抬頭觀察四周,也有幾只出生不久的幼鹿天性跳脫,別的鹿在吃草的時候幼鹿就滿世界撒歡,跑累了就來到母鹿身邊跪下喝幾口奶。


  剩下的鹿就十分安靜,不浪費任何一點進食的時間,只顧著埋頭吃草,除了輕微的咀嚼聲,沒有任何雜音。


  如此一幅和諧的畫面,楚城卻沒時間欣賞,因為他正忙著挖坑,累得滿頭大汗。


  想了這么久,楚城的腦海里也想出了一個相對靠譜的辦法來對付鹿群。


  他的辦法很簡單,就像古代戰場上面對騎兵沖鋒時,步兵做的那樣,在地面上挖出凌亂密集的小坑當做絆馬坑。


  絆馬坑是對付騎兵的一種相當有效的辦法,就是在地上挖出許多洞既窄又深的小坑。


  一旦疾馳的戰馬馬失前蹄,馬蹄落入坑中,戰馬的巨大慣性會將馬蹄生生別斷,如此一來戰馬就廢了。


  同樣的,楚城也可以用絆馬坑來對付眼前的鹿。


  算盤是打得挺好,就是不知道結果是否如他預料的那樣。


  說干就干,楚城立刻挽起了袖子,用粗樹枝在地上賣力地挖掘起來。


  當楚城揮汗如雨地挖坑的時候,跳脫的幼鹿注意到了他,像發現了一個新大陸。


  它的小腦袋里不明白,為什么眼前的這個奇怪動物,會像土撥鼠那樣掏洞呢?


  懷著好奇,帶著謹慎,幼鹿離得遠遠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了忙碌的楚城身上。


  擦了一把汗,楚城淡淡地瞥了幼鹿一眼,心想著等會兒你可別一頭扎進來啊。


  用了兩個時辰,楚城挖出了一條寬三米,長二十米的絆馬坑帶。


  每個坑只有一拳大小,深二十厘米,兩個坑之間只隔了半米左右。


  為了做這個,楚城的雙手生生磨出了好幾個水泡,刨土的時候手指頭也磨出了血。


  眼下陷阱已經準備就緒,下面就該用實踐來驗證其是否有用了。


  想要陷阱起作用,就必須讓鹿群沖過來。


  那么問題來了,鹿群又不聽楚城的指揮,怎么可能集體向絆馬坑沖過來?


  別擔心,既然楚城想出了這個辦法,怎么可能忽略這個致命問題,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在群鹿的注視下,楚城又慢慢回到了山坡上。


  背坡處,楚城的干糧、背包都在這里,旁邊黑電正伏在地上呼呼大睡。


  “起來了!要干活了,懶豬!”


  楚城輕輕拍了拍黑電,后者像是被打攪了好夢,很不情愿地站起來伸了個懶腰。


  在他的計劃中,黑電扮演了一個至關重要,又不可缺少的角色。


  想要讓鹿群動起來,莫過于危險來臨。


  當鹿群見到狼向它們發起進攻,群鹿絕對會驚慌失措地逃跑。


  只要控制好鹿群逃跑的方向,將其逼到絆馬坑那里,說不定就能成功地獵到鹿。


  雖然黑電只是半大的幼狼,捕食野兔都很勉強,何況讓它去捕捉鹿這種大型動物,但楚城不是真的讓它發揮作用,而是讓它狐假虎威地嚎兩嗓子,裝作狼一樣發起進攻。


  哎不對,什么叫裝作,是明明就是好嗎……


  這時楚城平時的教導就有了用武之地,黑電能夠聽懂他的一些簡單的命令。


  比如讓它狼嚎,比如讓它進攻,再比如讓它狼嚎的同時發起進攻。


  對著黑電耳提面命地囑咐了好幾遍,直到它一臉嫌棄偏過頭不想再聽,楚城總算放過了它。


  現在“演員”已經就位,燈光音響也已就緒,這是第一遍,也是最后一遍試場。


  Action!


  “沖啊!”


  楚城突然大吼一聲,甩開雙腿向山坡沖下去。


  “嗷嗚!”


  幾乎與此同時,另一邊傳來一聲有些稚嫩的狼嚎,黑電化作一道下山餓狼,向下面正在吃草的鹿群發起了進攻。


  如果說楚城的一聲怒吼讓鹿群開始警覺,那么黑電的一聲狼嚎就像是平地一聲驚雷,鹿群頓時炸開了鍋。


  楚城沒有什么威脅力,但黑電就完全不同了。


  在鹿的認知中,狼就是它們的天敵。每當有狼出現,就意味著流血和死亡。長而久之,鹿一聽到狼嚎就會望風而逃。


  山坡上的這群鹿也是這個反應,看到黑電如旋風般沖下來,頓時驚慌失措地逃跑。


  楚城和黑電一左一右地限制住了鹿群逃跑的方向,鹿群就只有選擇向前狂奔。


  前面,就是絆馬坑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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