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雇工問題
白子睿看到他的神色之后馬上了然于胸,朗聲說道:“劉師傅,你改制的喇叭褲我很滿意,還請你按照我姐姐的身材幫她做一件,順便教一下幾位師傅手藝,我那可有上萬條的褲子讓你們幫忙改制,這樣以便我們?nèi)蘸蟮暮献鳌!?br />
劉宏偉聽到他的話之后激動不已,心潮起伏地想著,這可是大生意,有了這單生意,他就可以多買幾臺縫紉機擴大規(guī)模,甚至可以成立一個小型的服裝廠。
他收斂一下激動的心情,點頭說道:“好,我馬上做,保證讓你滿意。”
他說完就再次坐到縫紉機上,拿起一條西褲動起手來,一邊做著一邊給各位師傅講解。一回生二回熟,一個多小時之后,第二條喇叭褲完工。
何雨水看到劉宏偉做好喇叭褲,迫不及待的從他手中接過到旁邊的休息室穿在身上,將她臀部與腿部的曲線,清晰地勾勒出來,女性魅力的直接展現(xiàn),雖然她已是兩個孩子的媽,卻穿出了一股少女感,她望著鏡子中的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她自己。
經(jīng)過改制兩件喇叭褲,白子睿對劉宏偉的手藝完全放心,跟他約定每加工里完成一件喇叭褲給他一元,這讓他欣喜若狂,要知道這可是上萬條的褲子需要改制成喇叭,就這一單生意就可以讓他成為萬元戶。
當他聽到白子睿要求要在一個月內(nèi)完成,他有些吞吞吐吐的說道:“年輕人,你……你能不能先支付點工錢,我好多買兩臺縫紉機,再請幾個老伙計幫忙,你這單生意太大,我們這里人手有些不夠。”
白子睿還未開口說話,旁邊的何雨水說道:“子睿,我記得你的中遠商場中賣的有縫紉機,干脆送給我?guī)煾祹着_讓他擴大一下規(guī)模,可以更快的幫你完成訂單。”
劉宏偉忙不跌的擺手說道:“雨水啊!這可使不得,縫紉機這么金貴。年輕人如果你賣的有縫紉機,可以先給我送來四臺,錢就從我們的加工費中扣除。”
白子睿點頭說道:“行!就按劉師傅說的辦,回頭我就讓人給你送來四臺縫紉機。”
白子睿跟劉宏偉談好加工喇叭褲的事情,又閑聊了幾句便與何雨水跟他告辭。同何雨水在五道口商場門口分別,他來到中關(guān)村的中遠商場,讓蔡立堅安排人給劉宏偉,將四臺縫紉機和1000件西褲送去。
在學(xué)校上了兩天課,第三天的時候,白子睿再次來到劉宏偉的裁縫鋪,他要了解一下他們的工作進度,在裁縫鋪門口發(fā)現(xiàn)劉宏偉居然將鋪子關(guān)門了。
白子睿來到門口,抬手封門的一塊長長的木板上敲了起來,“咚……咚……咚。”
過來一會兒,門后劉宏偉有些警惕的聲音傳來:“誰。”
“我,白子睿。”
“哦……哦!白同志稍等一下。”
隨即就傳來了拆門板的聲音,白子睿看到劉宏偉拆開兩塊門板,他閃身進入門內(nèi),劉宏偉隨后又將兩塊門板插上,白子睿疑惑的問道:“劉師傅,什么情況?怎么還關(guān)門啊?”
劉宏偉滿臉嚴肅的說道:“白同志,你沒看最近報紙上的報道嗎?到處都在討論雇工的問題,咱們還是小心為上。”
白子睿聽了劉宏偉的話之后心中一凜,想起今年轟轟烈烈的“七上八下”雇工問題引發(fā)的全國大討論。
在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報》二版頭條位置發(fā)表《一場關(guān)于承包魚塘的爭論》的調(diào)查報告,引發(fā)了一場驚濤駭浪般的爭論。
今天看來,依然不可想象的是,此后,《人民日報》居然開辟一個專欄討論此事,先后持續(xù)竟達三個月之久。這到底是一場什么討論?
那就是個體戶雇工問題而引發(fā)的大討論,雇工算不算剝削?雇工多少才算剝削?在今年引發(fā)了一場在后世看來可笑的爭論,還引經(jīng)據(jù)典地弄出一個“七上八下”的界線。
70年代末,開放個體戶創(chuàng)業(yè),解禁鄉(xiāng)村家庭工業(yè),恢復(fù)城鄉(xiāng)小商品市場——私營經(jīng)濟開始在中國大陸萌動。
1979年底,全國批準開業(yè)的個體工商戶約10萬戶,到了兩年后的1981年,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變?yōu)?01萬,翻了10倍。隨之而來的是,“雇工”這個在中國絕跡的、在以往被視為有剝削色彩的詞匯出現(xiàn)了。
自1956年實行工商業(yè)社會主義改造以后,“雇工”在中國幾近絕跡,“雇工即是剝削”幾乎已成社會共識
《一場關(guān)于承包魚塘的爭論》說的只是一個農(nóng)民陳志雄的事情,卻觸動了雇工與剝削這根敏感的神經(jīng)。
1979年,廣東高要縣農(nóng)民陳志雄承包了8畝魚塘,辛苦一年,稍有斬獲,第二年,陳志雄擴大再生產(chǎn),承包141畝魚塘,夫妻倆干不過來,就只好雇人,雇請固定工一人,臨時工400個工日。第三年,陳繼續(xù)擴大經(jīng)營,承包面積達497畝,雇請固定工5人,臨時工1000個工日。
像陳志雄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廣州第一批個體戶之一的高德良,1980年4月下海創(chuàng)辦“周生記太爺雞”,做了不到半年就雇了6個幫工。而AH著名的“傻子瓜子”年廣久,自掛牌以后生意就很興旺,也雇請了一些無業(yè)青年當幫手,到1979年底,雇工達12個。
陳志雄、高德良、年廣久等人的舉動,觸動了意識形態(tài)最敏感的神經(jīng):在社會主義國家,是否應(yīng)該有以往被視為帶有剝削意味的“雇工”的存在。
于是,陳志雄的事情,一下子鬧到了《人民日報》。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報》發(fā)表《關(guān)于一場承包魚塘的爭論》一文,介紹陳志雄包集體魚塘的情況后說,此事有分歧,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爭論的焦點之一是:“雇工算不算剝削?”為此,《人民日報》開辟了“怎樣看待陳志雄承包魚塘問題”的專欄,展開了長達三個月的大討論,引經(jīng)據(jù)典提出“七上八下”。
討論中,有人引述馬克思在《資本論》的論斷,“雇工到了八個就不是普通的個體經(jīng)濟,而是資本主義經(jīng)濟,是剝削”。這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余價值率和剩余價值量》中明確地劃分的“小業(yè)主”與“資本家”的界線。
按馬克思的計算,在當時(19世紀中葉),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樣直接參加生產(chǎn)過程的,是“介于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中間人物,”也就是小業(yè)主;而超過8人,則開始“占有工人的剩余價值”,是為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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