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大梁國地處遼闊的中原,自15年前,梁幽帝坐穩了江山后,境內再無戰亂。百姓們安居樂業,不知何時起,上到國王君主,下到黎明百姓,逐漸掀起了一股慕美風潮。
九月初三,金陵最為繁華的東街,人潮擁擠。不少人明明已經走遠了,特意又掉了個頭回來。
為的就是在回眸那一霎,能朝客來居包間的窗口處,坐著的那傾城少女,多看上一眼。
倚靠在窗邊的少女,半個身子處在陽光下,白皙如玉的肌膚,像是被打上了層金光,美艷又神圣。
柔和飽滿的面容,加上精致小巧的五官,靈動到一個回眸、一個眨眼,都能叫人心跳為之加速。
底下路人見了,紛紛低頭偷吶涼氣,卻意見統一的沒有發出任何聲響。
怕的就是不小心發出的聲音,會將樓上的少女驚動,從而消失在眾人面前。
容珠不知底下路人的心思,她雙眉顰蹙,略帶煩躁地將目光,從街角處較為人少的書店門口移開。
收回的目光,無意瞥了眼底下的路人,與幾個還未收回的驚嘆目光相觸。
“呵”,容珠忍不住冷笑出聲,立刻將目光從路人身上抽離開來。
世人還真是善變。
或許他們是忘了,前世和今生還未重生前,是如何避她如蛇蝎的?
現在又做這番表情,想想都覺得可笑!
容珠,金陵第一富商容山的獨女,自小就被捧在手心長大的掌上明珠。
人稱:金陵土公主。
容家富貴,不僅有錢,在權勢上,也是百姓和官員不敢隨意得罪府。
常有百姓戲謔容家的富貴,說是:容家隨便抹把汗,手上沾的都是鉆。
這話對于容家來說,還丁點不為過。
不過,相較于容家的富貴,容珠反而才是金陵眾人最津津樂道的。
當然,這樂道的可不是容珠的美貌,恰恰相反的,是容珠的丑顏。
在前世,容珠受一本書所制,不僅有些癡傻,還被按上了喜歡穿紅著綠的怪癖,不僅如此,每日還喜歡往臉上,抹些紅白間綠的胭脂。
這一套行頭出門,威力十分恐怖。
不僅將小孩嚇地哇哇大哭,便是大人,也被嚇地四處逃竄。
書中,就在這樣描寫容珠的:在金陵,只要有容珠在的地方,百姓必定聞之先掉頭,小孩必定見之就嚇哭;只要容珠上街,街上必定人去街秒空。
而且,大家還口徑十分一致地送了容珠一個稱號:“萬人嫌”。
瞧瞧,這些愚昧又膚淺的人,容珠再次瞥了樓下一眼,又百般無賴地收回目光。
腦海里回想起前世死后,自己前世的經歷,恰好就是那書中的內容,到現在心里都不能平靜,好氣!
沒錯,容珠是重生一世的人。
書,是她前世死后見到的東西,也是那本書,才讓她知道:原她活在了一本話本子里。
還是話本子里的惡毒女配,壞事做盡的壞胚子。
前世,于容珠而言,她確實如書中所說又蠢又傻。
不過,那不是容珠的本意,而是被那書本操控著,才做下那許多沒頭沒腦的事。
若她清醒,定不會如書中那般行事!
見還未出現自己要等的人,容珠低頭又回想起了前世的事。
前世,容珠是死在了鬧市上瘋馬的鐵蹄下。
如果真按書中所寫,她確實是咎由自取。不過,容珠知道的,那書所言并非全部事實。
那本書,是一個類似于人間話本子的東西,只不過,故事是他們這些活生生的人演繹的。
且這書邪門的很,還會操控人的意志,讓人按照它書中所寫的那樣,去生活和發展。
那本書的主角,是容珠前世的夫君:許有之。
故事是他傳奇的一生:從一個落魄寒門書生,一路考取狀元、求娶公主、再到封侯拜相。
至于容珠自己,不僅不是書里的主角,還是這本書,前期花了不少筆墨,描寫的惡毒女配。
前世,容珠不僅是百姓空中避如蛇蝎的萬人嫌,還做了一件十分惡毒的事:便是因為慕美,對貌美的男主一見鐘情。
之后,以權勢欺壓,讓男主被迫娶了她。
雖然沒兩年,得知男主高中的消息那日,容珠就在鬧市,被飛奔而來的瘋馬轟轟烈烈給踩死了。
但是,誰又能想到,在男主娶了靜陽公主,多年之后,還能因為已經成為一抔黃土的她,引發多次爭吵。
真是人在地下躺,鍋從天上來呀!
容珠心想:我和那男主成婚兩年,連手都沒拉過,也值得死后,還要被人拉出來做絆腳石。
這本書,簡直是連死了的她都不放過,榨干她最后的利用價值。
要不是因為容珠實在不知道,這書是誰人所?不然,鐵定要上去錘爆他的狗頭。
前世給她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不說,還給她降智了。
雖說她前世是囂張跋扈了些,喜歡穿紅著綠,愛抹些紅白間綠的胭脂。
可那也是書中要求她的,她自己可丁點不喜!
再說了,她可從來沒做過惡,憑什么是惡毒女配?
若真說她前世唯一做錯的,也就只有在男主還沒有功名的時候,強嫁給他這一件事。
除此之外,她平日里,可是連只螞蟻都沒踩死過。偏偏最后,卻慘死在了瘋馬的蹄子下。
也算是為了強嫁男主,受到應有的懲罰了。一切,也都可抵消了吧?
可偏偏人家不樂意呀!
重生后,容珠想要好好做人,而這本書,算計了她一世還不夠,居然還想操控她這一世。
容珠:沒門!
前世,荒唐過了一輩子就夠了,這世,打死都不會去走前世荒唐的老路,更不要慘死!
男人生的再好,又如何?
容珠現在可沒有被降智,她腦子清醒的很!
也算是看開了,全然沒必要為了個破男人,把命都搭進去。
反正這世,只要能擺脫這個惡毒女配的緊箍咒,她就能肆意而活。
男人算什么?世上三條腿的□□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還不遍地都是?
她有必要,為了那么一個不喜自己、又百般嫌棄自己的人,去受那諸多委屈?
再說,就她家里的這般富裕,何須靠男人活著?
簡而言之,容珠絕對不會,再像前世那般被人操控,為個不喜自己的人,委屈求全的活著。
至于,給前世慘死的自己報仇?就請暫且原諒容珠,無膽且無謀吧!
她前世死在瘋馬的蹄子下,這世既然也不想走前世的老路了,也沒必要未雨綢繆。
更不可能找出那匹瘋馬,報仇雪恨。
別說容珠記不住,就是記住了,這世界上每匹馬都長得差不多,讓她上哪找去?
書中的男主,已經強求過一次了,這世,容珠不僅要敬而遠之,白送都不要!
終起因果,這世想肆意而活,最要緊的,就是先擺脫這本書,那惡心的操控。
斷了這惡毒女配的可能!
至于這惡毒女配的初始,還要從前世,和男主初遇開始說起。
那看似美好、卻又無意的初見,是開起那段,用命終結的孽緣。
樓下那個,容珠一直盯著的書店,就是前世二人相遇的地方。
當初,容珠就是如今日這般,坐在客來居的包間里。
隨意往外頭一瞧,剛好瞧見男主,從書店走出來。
身著尋常布衣,卻有著玉樹臨風的身姿。加上那張面如玉冠的臉,哪怕只是一個側顏,就使得容珠徹底淪陷!
容珠當即就把這人,放在了心里第一的位置。
見人即將走遠,又不甘心這般錯過,進而匆忙追了出去,有了后續書中的故事。
今日,她特意早早地等在這里。
相信只要她今日不追出去,就不會有前世后面的一切。她也就不用,再去當什么勞什子惡毒女配了!
本來容珠可以不來的,但按照最近她的觀察,那本書,還沒放棄操控她。
還不死心!還想要她按照書中寫的內容走。
若是今日避開了男主,不一定來日,又會被安排在別的地方偶遇。
與其等待那些不知的事情發生,不如趁現在,她掌握事態主動出擊。
容珠可不是什么坐以待斃的人。
正想著,久沒有動靜的樓下書店,終于走出了一個清雋挺拔的身影。
打眼望去,是個身量很高的清瘦書生,年歲莫約不過20。
容珠收回思緒,趕緊往那人身上望去,只一眼,便確定了。
那人是書中男主:許有之。
重生一世,如今容珠看向男主時的目光,完全不同于前世,眼中一片清明,半點沒有前世見到人時,那種黏黏糊糊的情誼。
現在的男主,還是一個寒酸書生,一如前世初見那般,身著一件普通的青衫。
不過身板很好,肩寬腿長倒是一覽無余。
墨黑的長發,被一根青色發帶半束在頭頂,另外一半披在身后。
行走間,額前碎發無風自動,若說吸引,容珠不得不承認,男主確實有這資本。
他從書店走出來,脊背挺拔,一舉一動間都仿若自帶了一股風韻。
倒是當真是應了書中那句:玉樹臨風。
容珠本來是打量人的,可沒一會就察覺到了不對勁。
她雖然面色清冷,心口處,卻像是揣上了一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砰砰砰”地鬧騰地厲害。
仿佛隨時,那小兔子都能從胸腔里跳出來。
容珠很肯定:她現在很冷靜!
哪怕見到英俊的男主,也半點沒有動心!
這些情緒不是她的,是那本書,它在意圖影響自己!
一想到這該死的操控,容珠臉上的神色,便冷了下來。
她皺著眉頭,清冷絕塵的面容,仿佛帶著千年寒冰。
那雙美艷惑人的桃花眼,也因為身體里兩種情緒的撩撥和沖突,帶上了絲絲紅暈。
細看之下,竟蘊含了滿滿地怒意。
容珠:這該死的操控!
藏在衣袖的手指,緊緊拽緊成拳頭,長長的指甲,幾乎要陷進自己的肉里了,指間卻還在用力。
因為只要這樣,才能幫助容珠拉回自己的思緒,抵抗那書的控制。
站在容珠身后的瓜子臉侍女,也朝窗邊走近了一步。
她的雙手,正在不停地搓揉著手中的帕子。一雙羞澀的眼里春風蕩漾,那眼神,簡直快要越過窗戶,直接粘到書生身上了。
許有之并不知道,他自走出書店大門,就被人盯上了。
正當他朝前走去時,聽到有人在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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