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文臣丁憂時間
群臣的勸諫,沒有改變朱由檢的心思。
對改革丁憂制度很堅定,朱由檢知道守喪三年這種事情,是不可能適應變化越來越快的工業社會的。后世甚至有很多人,連葬禮時間都抽不出來,需要仔細琢磨。
所以他向群臣道:
“天子服喪二十七日,出自哪條道理?”
禮部尚書來宗道道:
“此為前漢文帝遺詔,歷代因之。”
“最初是應服喪九個月的,改為十五日;應服喪五個月的,改為十四日;應服喪三個月的,改為七日;一共三十六日!
“后來確定以日易月,以二十七月,定為二十七日!
朱由檢繼續道:
“漢文帝和他之后的皇帝,難道都是不孝嗎?”
“守制二十七日,是否符合孝道?”
這話殺傷力太大,群臣當然不敢說這么多皇帝都是不孝,來宗道道:
“天子以日易月,二十七日便是二十七月,自然不是不孝!
朱由檢道:
“既然如此,朕以天子名義,授權臣民同樣以日易月,你們覺得如何?”
群臣沒想到這一點,更沒有想到皇帝把身為天子的權柄下移,心中既是激動,又感受到了皇帝的堅定——
連這種天子特權都授權給臣民了,可見文臣的丁憂制度,在皇帝看來非改不可。
很多臣子其實并不愿服喪三年,對此心中暗喜。也有些人認為不妥,認為皇帝不該把權柄下移,袁可立道:
“陛下,國不可一日無君!
“天子以日易月,是國家大事需要。”
“臣子怎么比得上天子?請陛下收回此命!
朱由檢卻很堅持,說道:
“臣子當然比不上天子。”
“但是在前線主持戰事的臣子,同樣不可缺少。”
“像是朱燮元,本來奢安之亂就要平定了,結果因為他丁憂離職,事情出現變數!
“朝廷因此又花費了幾百萬的錢糧,十幾萬人馬也不知還要征戰多久,還不知要死多少人!
“因此死難的人、多消耗的錢糧,要落在很多大明百姓身上!
“難道你們以為,朱燮元該丁憂嗎?”
當然不該丁憂,否則群臣就不會同意奪情朱燮元了。袁可立道:
“這樣的臣子重要,陛下可以奪情!
“何況陛下已設立提督,即使總督丁憂離任,也有提督署理!
朱由檢微微搖頭,說道:
“奪情若是容易,就不會產生那么大的爭議了!
“朱童蒙奪情的事情,到現在還有臣子上疏彈劾!
“但是他身負延綏巡撫重任,那個地方已經有了民亂,怎能驟然離任?”
“每次都因為奪情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實非朕之所愿。”
否定了奪情的事情,朱由檢道:
“至于設立提督,只是為了補救!
“提督署理事務,怎么能和總督完全一樣呢?”
“更何況,朱燮元、傅宗龍接連丁憂的事情,難道不應該引以為戒嗎?”
“萬一總督、提督同時丁憂,應該讓誰替代?”
“還有各地有軍務職責的巡撫,難道都配上提督,就是為了防止他們突然丁憂?”
對此無言以對,袁可立也覺得大明實在太倒霉了點,兩個有能力解決奢安之亂的大臣接連丁憂,朝廷又對接替人選舉棋不定,導致奢崇明、安邦彥恢復元氣,還要再打幾年。
作為從地方升入朝堂的大臣,袁可立并非不通權變之人,否則他就不會同意奪情朱燮元、傅宗龍二人。對于皇帝的話,沒有繼續反對。
而且朱由檢接下來的話,更讓他險些跳起來,知道丁憂制度的改變,已經勢在必行:
“朕心里還有一種擔心,那就是以后如果繼續實行丁憂三年的制度,會有看到機會的逆賊,暗中謀殺主持戰事的大臣父母,逼他們丁憂離職!
“這樣的話,主持戰事的大臣父母就危險了!
“把父母置于這種危險之中,難道就符合孝道嗎?”
“武將不用丁憂,就是這個道理。”
“對于有領兵職責的大臣來說,他們的父母一樣危險,所以他們的丁憂,要和武將一樣。”
這種惡意揣測的陰謀論,說得很多大臣不寒而栗。
甚至有些人想到某些主政大臣突然丁憂的事情,猜測他們的父母是不是被人謀殺。
一時間,那些想要反對的,也不敢說出反對的話。他們擔心自己堅持丁憂的話,會被皇帝斥責把父母置于危險。
在這種糾結的心理中,吏部尚書房壯麗站出來打圓場,說道:
“《禮記》子夏問曰:三年之喪,卒哭,金革之事無辟也者,禮與?”
“孔穎達疏:人遭父母之喪,卒哭之后,國有金革戰伐之事,君使則行,無敢辭辟!
“陛下說的是同樣的道理。
“有領兵職責的大臣,確實不該丁憂!
“只要陛下有旨意,他們就該繼續征戰,而且不能推辭!
群臣紛紛贊同,默契地沒有再說其他文臣的事情,也沒有說文臣不該和武將等同,而是引用《禮記》這一條,認為有領兵職責的臣子,只要皇帝下達旨意,那就不用丁憂。
不過對皇帝說的授權臣民以日易月,他們還是反對。普遍認為不應該把天子權柄下移。這在他們看來,違反綱常道理,天子以日易月的特權,臣子不能覬覦。
朱由檢其實也不想把天子特權下移,甚至還想過用丁憂的事情拿捏臣子,以便把某些不合心意的臣子趕回去。但是為了保障有領兵職責的文臣丁憂制度改動,他只能以最激烈的態度,表達自己看法。
如今在群臣通過這一點后,他從善如流地沒有堅持,把自己最后的想法道了出來:
“朕以為臣子可仿照欽天監官員舊例,奔喪三月代替三年,稱為以月易年!
“天子以日易月,臣子以月易年,這些都是權變。”
“未來若有身負要職的臣子申請,朕會特旨授予欽天監加銜。”
“民間任其自便,允許以月易年,只要守制三個月以上,便不能指責不孝!
定下這個制度,群臣無語的同時,大多表示同意。
二十七日時間太短,在這個交通不便的年代,連趕路時間都不夠。如果群臣同意這點,估計會被指責沒有孝心。在場的有一個算一個,都要被人非議。
但是三個月時間就比較寬裕了,足以在大部分地方趕個來回,展示自己孝心——
很多臣子其實并不想守三年之喪,只是礙于物議,必須展示孝心。他們對皇帝的做法,其實心中暗喜。
有了皇帝的特旨,還有欽天監官員的舊例,外人即使指責,聲音也不會大;实鄱颊f了會特旨給奔喪官員欽天監加銜,誰還能反對欽天監奔喪舊例?
朱由檢把欽天監納入內廷,此時就顯出了作用。通過欽天監加銜,掌握了文臣丁憂時間——
未來只要有文臣想縮短丁憂時間,就只能投靠皇帝,以便獲得特旨,丁憂以月易年。
《明史》:惟欽天監官奔喪三月復任。
《大明會典》:凡欽天監官。洪武十九年、令不守制。后許奔喪三個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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