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金錢?權利?在意?
沉思間,樓對面一道一瞬即逝的反光映入眼簾,這讓我本能的將身子側了側,可當我急著想找一處掩體時,卻又自嘲的笑了。
我這么個無名小卒,又有誰會在樓對面狙擊我呢?或者說我值得誰這樣去做?
這本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兒,想想都覺得自己的神經過敏很好笑。
我要是沒猜錯的話,那反光應該是樓對面有人用望遠鏡一類的光學器材偷窺。而那個偷窺的人,應該就是一直跟蹤我的那個神經病。
想到那個神經病,我朝剛才反光的方向看了看,果然,看身形就是那個家伙!
此時對面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被發現,正收拾著東西準備離開。
走就走吧,我沒有去追他,也沒必要去追,我只是有大喇喇的站回到窗前,然后對著他豎了個中指,罵了一句傻X!
罵完之后我還在心里暗笑,估計這傻X應該會逃得更快了。
可接下來的事兒,卻讓我很意外。因為這人并沒有急著逃,反而是有樣學樣的也對著我豎了個中指,然后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像是等著我去找他。
我應該去找他嗎?思前想后,我決定還是算了!
這些天我都想開了,丫的就一個神經病+跟蹤狂,我抓住他也不能怎么樣。
打他一頓?沒必要,也沒有用!因為以這貨一次次被發現還死皮賴臉跟蹤的尿性,我除非把他打死,不然這貨肯定還總跟著我。
打死他?別鬧,我沒有殺人許可證。
那么抓住他報警行不行?
同樣沒什么用!因為這貨雖然經常躲起來偷窺我,但他并沒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兒,抓住他交到警察哪里,最后也就是批評教育一下,什么問題也解決不了。
既然早已知道是如此結果,那我還勞心勞力的去找他做什么?我又不是時間多的可以隨意浪費。
其實這個人對于我來說,真的并不是很重要。此時對于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我回來兩天了,卻連吳迪的面都沒見到。
聽其他人說,吳迪一周都沒來公司了,誰也不知道他到底去干嘛了,人去哪了。只知道他扔給我們項目部三個投資項目,然后又交代等我回來直接按程序處理,便玩起了失蹤。
這很反常,3.5個億的投資項目,他居然全權交給我去處理,可他就是在信任我,也不至于連面都不漏吧?
今天上午,當我按程序派出人員去與合作方接洽后,我還給吳迪打過電話。
可這貨居然手機關機了,打他家里電話也沒人接,打他老婆的手機,可同樣也是關機,
還有幾天就要給合作方撥款了,可我現在卻完全就聯系不上他,我也是服了他了,真特么是甩手掌柜的。
說真的,要不是中午聽一個剛出差回來的同事說,他在機場見到過吳迪一家人,我都懷疑這貨是不是讓人給謀財害命了。
想著想著,我突然意識到這事兒好像不對勁!失聯,機場....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整顆心都急速的跳了起來。吳迪...吳迪他媽的這是要跑路嗎?
不對,不對....
跑路的話,那應該是都是卷款跑路的,怎么可能臨跑路之前先把錢散出去?這不符合常理,至少在邏輯上是不通的。
接下來的一個月里,吳迪一直處于失聯中,甚至連3.5億資金劃撥到三家合作方的那天,吳迪也沒都有出現。
他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般,從此便沒了音訊。這讓我更進一步確認了吳迪的跑路,但其中內情卻又令我很費解。
而此時,負責人失聯的消息,也像瘟疫一般在全公司蔓延。老板失聯了,自然會搞的人心惶惶,甚至有些員工已經開始考慮跳槽的事宜。
可就在人們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焦急的時候,失聯近兩個月的吳迪又突然出現了。只是此時的他,整個人好像遭到了什么打擊一般的頹然,似乎在這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讓他足足蒼老了十歲。
當然,雖然吳迪此時的精神狀態不佳,但不管咋么說,他這個失聯了近兩個月的負責人總算是回來了。
他的回歸,很快就讓公司內蔓延的恐慌氣氛得到了抑制,同時也讓原本陷入停滯的公司業務,也逐漸恢復了運轉。
按理說,吳迪作為公司負責人走了兩個月,那么他回來了一定會疲于奔命的處理公司的事物,好將公司近期的損失降到最低。
可誰也未曾想到,吳迪人是回來了,可這家伙卻像失了魂。從他回來到現在,一連數天他誰也不見,且什么事兒也不管。他每天要么在辦公室坐著發呆,要么就是早早的下班回家。
在公司員工的腹誹中,吳迪魂不守舍了足足十天,當時間到了他回來的第十一天時,吳迪突然將我叫去了他的辦公室。
我推開吳迪辦公室的門,第一眼就看到形容枯槁的他,正坐在那他只碩大的大班椅里。
說他是坐在椅子里,我覺得可能表達的并不充分。因為他給人的感覺,更像是深陷在椅子里。
此時的他太瘦了,瘦到幾乎已經脫了相,如果說,不是他眉宇中還有之前的輪廓,我一定會認為眼前的這人與吳迪是兩個人。
我進屋之后跟吳迪打了聲招呼,但他卻沒有回應,只是一言不發的凝望著我。
可他那眼神中已經沒有了之前的銳利,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頹然的落寞,更透著那么一股莫名的哀傷。
吳迪凝望我足足五分鐘,然后好似努力地克制著什么一樣嘴角抖了抖,突然沒來由的問我:
“劉東啊,你說人活著是為什么?為了錢?還是為了權呢?還是說為了自己在意的人?”
我一時語塞,搞不懂吳迪為什么突然問我這種問題。但略一沉吟后,我還是緩緩的給出了我的答案:
“不同的人,對這個問題應該有不同的理解。但對于我來說,或許三者都有吧,只是排序不同。”
“排序有什么不同?”吳迪不解
“如果讓我做一個排序的話,首先肯定是我在意的人,因為那些人是我活下去的動力與對未來的憧憬!第二位是權利,只有擁有了權利,才會讓我在意的人擁有幸福的生活。最后我覺得應該是金錢,畢竟金錢是一切權利的基礎,有多少財富,才會有多少權利。可能有人覺得這三者應該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就好比沒有權利與金錢,那么在意的人也僅僅是在意一般。但我們不能本末倒置,權利與金錢永遠是基礎,在意的人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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