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喜歡用弓
凌風聽到蔡姨和老娘的對話,頓時嚇得屁滾尿流,張曉芹固然是個好姑娘,可自己是個喜歡大美妞的俗氣男人。
假如真娶了張曉芹,說句心里話,新婚之夜不舉是肯定的,雖然張曉芹也沒他想的那么夸張,在天圍村,肯定很搶手。但畢竟人比人氣死人啊,他完全不否認自己跟眾多臭男人一樣,是個好美色的男人。
想到這里,凌風覺得有必要先出去浪幾天了,反正宋沁柯現在已經差不多康復了。
他先是叫來虎子,交代了工作,然后問道:“虎子,你覺著張曉芹咋樣?”
“還行啊,就是黑了點。”
“需要哥給你做媒嗎?”
“哥,你真是太閑了。”虎子說完便離開了。
接著他又叫來郭小兵,問道:“你覺得張曉芹咋樣?”
“我喜歡黃熙。”郭小兵堅決地說。
“哦,缺心眼,沒眼光。滾吧!”
接著,郭小兵和虎子兩人卻都跟張曉芹說:“凌哥可能暗戀你。”
張曉芹的小臉蛋一陣紅暈,然后埋頭理賬去了,她還沒談過戀愛呢,凌哥雖然比自己還黑,但很有男人味。
凌風準備好東西,出了村,他覺得現在有三個幫手真的很省心,但他沒想到的是,等他回家的時候,將有一個勇敢的小姑娘,熱烈地追求著他。這真是自作聰明,不作死就不會死。
他陪著喬喬玩了一晚上的捉迷藏,還爬到衣柜頂上平趴著,喬喬急壞了,說叔叔突然消失了。宋沁柯來找他的時候,都半天沒發現,凌風全身是灰的從柜頂上伸出頭哈哈大笑著。
“你是不是二啊?陪喬喬玩玩就可以,跑到那上面去干嘛?”宋沁柯簡直無語了,陪小孩捉迷藏都這么賣力。
第二天一大早,宋沁柯送喬喬去姑媽那,便跟著凌風開車去北方取經了,那地方路途遙遠,開車得十八個小時,宋沁柯已經跟他那同學約好了。
宋沁柯的腳還沒完全好,所以凌風一個人開車,她就陪著凌風說話,兩人心情看起來都不錯。
第二天,一到預定的酒店,凌風就睡得像死狗一樣,宋沁柯收拾他的換洗衣服,幫他洗干凈晾好,才回房間休息。
本來凌風要定個標間,趁機占便宜什么的,他的理由當然是為了省錢,宋沁柯都默許了,反正凌風也不敢對她怎樣。
宋沁柯的大學同學胡濤估計是暗戀她,連忙說道:“這樣不好吧!”
凌風只好尷尬地說:“我開玩笑的,別當真!”
凌風睡了整整一天,等他醒來的時候,肚子餓得不行,打了宋沁柯的電話,才知道她跟胡濤在吃飯,凌風連忙屁顛屁顛跑過去。
宋沁柯看著蓬頭垢面的凌風,問道:“是不是連臉都沒洗?”
“你怎么知道?”
凌風坐下來,抓著大豬肘子就啃起來,胡濤看著他,一臉的不解,宋沁柯讀大學時,可是出了名的潔癖,怎么就能忍受這個邋遢的家伙呢?
“趕緊吃,吃完了回去洗,看著都難受。”宋沁柯又給凌風夾了一個豬肘子。
“我們什么時候去參觀狩獵場啊?”凌風滿嘴油膩地說道,還不忘吸著手指上的湯汁,手他是真洗了,因為出門時撒了泡尿。
宋沁柯給了他一個鄙夷的表情。
“明早去吧!我已經跟那老板約好了。”胡濤說道。
回到房間,凌風洗完澡出來,宋沁柯已經將他的衣服洗了,凌風不解地問:“你是不是洗衣狂魔啊?這衣服今早上才穿的。”
“睡了一天,一身汗,內褲你自己洗。”宋沁柯說完用衣架一撬,內褲差點飛到凌風頭上,凌風一把抓住。
“幫我洗了,我就原諒你。”
“原諒什么?”宋沁柯一頭霧水。
“我睡著了,你偷偷跑去跟男人約會,都不叫我一起。”
“關你屁事,我不是看你睡得跟豬一樣,想著給你帶點吃的回來。”
“以后不許這樣。”
“你管不著,洗你的內褲去,早點休息,明天還要開車呢。”宋沁柯說完便離開了。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時候,凌風又問:“胡濤以前是不是喜歡你啊?”
“你知道的,警校漂亮姑娘不多,是個男人都喜歡我,所以對于男人的喜歡,我也就麻木了,不然,現在孩子都生了,哪輪得到你沒大沒小的。”
鰲山狩獵場其實離市區不遠,只有一個小時的路程,宋沁柯覺得神龍山太偏遠了,很是為凌風的投資擔心。
但凌風有自己的想法,離市區太近,就沒有了世外桃源的可能性,天圍村只要配套設施做得好,遠離大都市,說不定會讓大城市的人,更想去度個假。
鰲山狩獵場的面積也是近萬畝,吳老板本身就是個土豪,熱愛槍支,投資三千萬建狩獵場,主要是為了方便朋友客戶一起來玩,他可沒有凌風的待遇,每年租金都不少。
胡濤畢竟是直接管理這狩獵場的警察,跟吳老板關系不錯,所以本人直接接待了他們。
吳老板在狩獵場有個大辦公室,他們邊喝茶邊聊,幾乎凌風問的問題,他全部都沒有隱瞞,畢竟相隔一千多里,也不怕惡性競爭,狩獵場本來就不多,客戶高端,靠的也不是價格競爭。
“吳總,有沒有什么專業人士介紹?”凌風問道。
“我倒是有一個現場負責安全的副隊長,當了八年兵,跟著我也三年了,參與了狩獵場的全程建設。他正在跟場長鬧矛盾,上次還打了一架,我這槍支多,很讓人擔心。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跟你去。只是吧,他性格古怪,不好管啊!這也是我不想要的原因,其實人是不錯的。”
場長是吳老板的親外甥,那個副隊長是外甥介紹進來的,其實工作能力也不錯,這也是他沒法翻臉,直接將其辭退的原因。
“專業能力怎么樣?”
“那絕對沒問題。”吳老板肯定地說。
于是幾個人便跟著吳老板開著四輪山地車,去了狩獵場。
這里的山其實不算高,樹林也很稀疏,別說跟凌風選的那塊地兒比,甚至還不如凌風家的后山,但似乎生意不錯,從對講機的聲音來看,今天估計有三四十組人在狩獵,吳總說周末的高峰期能達到八十組,一百組是他們的上限,再多就不接了,怕不安全。
“你們現在有多少會員?”凌風問道。
“不到三百吧,來之前都是預約。不然不一定有場地。”
這時候,他們看到前面有個穿著迷彩服,身高一米八的壯實男人,在指導一個年輕的女顧客打野豬,旁邊有兩條獵犬。
但因為野豬是成群的,還有兩頭很大的野豬在那,他們一直不敢動,想等到落單的野豬再射擊。
說明來意后,那男人一句話也沒說,面無表情,他將獵槍遞給凌風,說道:“射一頭野豬,我再考慮。”
“我不會用槍。”凌風無奈地說。
“我幫你吧?”宋沁柯說道。
那男人眉頭一皺,然后看了一眼宋沁柯里面穿著的軍綠色的T恤,便明白宋沁柯的身份了,不是當過警察就是當過兵,不然女人不愛這個顏色。
“如果凌老板對打獵沒興趣,只想著賺錢。那么,我去也沒什么意思,跟這里沒區別。”男人說道。
“方凱,你小子找個工作還挑三揀四啊?”吳老板嘲諷道。
“我喜歡用弓。”凌風說道。
“弓?”方凱詫異地問。
“恩,不過在車里,我去拿,你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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